【三分損益法】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三分損益法是中國古代最早制定的科學產生音律的方法。
以黃鐘律做為標準音高,運用三分損益法在一個八度內連續產生十一律,使每相鄰的兩律之間都成半音,稱為十二律。
據〔呂氏春秋.季夏紀.音律〕記載:「黃鐘生林鐘,林鍾生太蔟,太蔟生南呂,南呂生姑洗,姑洗生應鐘,應鐘生蕤賓,蕤賓生大呂,人呂生夷則,夷則生夾鐘,夾鐘生無射,無射生仲呂。
三分所生,益之一分以上生;
三分所生,去其一分以下生。
黃鐘、大呂、太蔟、夾鐘、姑洗、仲呂、蕤賓為上;
林鐘、夷則、南呂、無射、應鐘為下。」
意謂以黃鐘為基音,凡增益三分之一為上生,損去三分之一為下生。
如黃鐘之管九寸,每寸九分,全長八十一分,為正音,三分損一生林鐘。
林鐘五十四分為正音,三分增一生太簇,太簇七十二分為正音。
依此方式類推下去,即可得知全部十二律的音數變化。
不同於〔呂氏春秋〕的先損的說法,〔管子.地員〕採用先益的說法,具體明確地記述了五聲音階的計算方法:「凡將起五音,先主一而生三,四開以成九九,以是生黃鍾小素之首以成宮。
三分而益之以一,為百有八,為徵。
不無有三而去其乘,適足以生商。
有三分而復於其所,以是成羽。
有三分而去其乘,以是成角。」
文中先求得弦長相對比例數三的四次方為八十一,定為宮音。
增加此弦長比例數八十一的三分之一,得到新弦長比例數一○八,即為徵音。
再減少徵音弦長比例數的三分之一,得弦長比例數七十二,發音為商。
再增加商音弦長比例數的三分之一,得弦長比例數九十六,發音為羽。
再滅少羽音弦長比例數的三分之一,得弦長比例數六十四,發音為角。
如此生出五聲之後,如果繼續損、益下去,就可在弦上產生全部十二個音。
上述二種算法,因〔管子〕的著作年代未有定論,故無法斷言何者先產生。
但從歷史發展的規律來看,〔管子〕只算到五個音,比起算全十二個音的〔呂氏春秋〕,應該更早一些。
唯漢代以後,呂氏先損的說法成為定說,可知我國的律制在秦朝以前早已具有系統。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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