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葉派】
Shiites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十葉派阿拉伯文(Shi'ah)原義為「黨人」、「派別」,是回教第二大教派,該派是由第四任哈里發阿里的追隨者在教內政爭中逐步發展而成,故又稱「阿里派」。
其主要主張為:(1)信奉伊瑪目教義:將政教合一的領袖稱作伊瑪目,並認為伊瑪目代表真主意旨,具有先知(穆罕默德)親傳的超凡神性,是真主與人間的橋樑,不會犯錯,不承認正統哈里發時期的前三任哈里發,以及伍麥葉及阿巴斯二王朝各哈里發的合法性,堅持「隱遁的伊瑪目」(HiddenImam)和「馬赫迪」(Mahdi救世主)學說,認為最後一位伊瑪目不會死,只是暫時隱遁起來,世界末日時將以救世主身分重返於世,主持正義。
由於該派的幾位伊瑪目均為政敵所害,被視為以身殉教的先烈,故十分崇敬他們的陵墓,常去悼祭。
(2)主張[古蘭經]隱義說:認為[古蘭經]有表義和隱義之分,一般人只能了解表義;
只有伊瑪目才能理解其隱義,因此[古蘭經]的詮釋權應屬真主任命的歷代伊瑪目,其中特別強調第一代伊瑪目的權威性。
(3)允許採用「塔基亞」(Tagiya)原則:即允許該派信徒在遇到無法抗拒的危險時,可隱瞞自己的信仰,以免遭迫害而作無謂的犧牲。
(4)否認遜尼派所輯[聖訓]的權威性:遵奉自己編輯的[四聖書](均係阿拉伯文本,成於1932~1055年之間),並准許實行臨時婚姻制(Muta'a)。
由於該派內部主張分歧,相繼分化出凱薩尼派(Kaisániya)、載德派(Zaidis)、伊斯瑪儀派(Ismá'iliya)、十二伊瑪目派(TheTwelvers)等及許多支系,其中以十二伊瑪目派影響最大。
現今十葉派人口多分布於伊朗、伊拉克、葉門、印度、巴基斯坦、阿富汗以及阿拉伯半島東部地區及中亞一帶。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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