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位格】
Person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精神性的「個體」(individuum)稱為「位格」,因此人的位格具有精神性及不能為其他的「個體」所取代,或具有共同的性質之個別存有者。
人以「位格」的形式出現於可見的世界,有個別的姓名,一切陳述均以他為主體,一切特性均以他為擁有者。
位格的本質特性是精神的自我意願及相應的自我設計能力。
位格在精神層次中是「獨立個體」(suppositum),即一個人據有一個位格。
「獨特個體」能掌握自己的命運和達到自己所期望的目的,此稱為「位格主義」(personalism)。
「人的位格」被認為有尊嚴,高於其他一切事物,尤其在於能自我決擇,有其自由意志。
如果人們承認精神靈魂不死,那麼」「人的位格」更具有永恆的意義。
「人的位格」雖有其固定價值,但必須對他人或團體有所貢獻。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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