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杷】
【辰集中】【木字部】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蒲巴切,音爬。
【說文】收麥器。
一曰平田器。
【戰國策】秦頓弱曰:
商人無杷銚柱耨之勢,而有積粟之實。
又枇杷,果名。
【司馬相如·上林賦】枇杷橪□。
【張揖註】枇杷似槲樹而葉長,子似杏。
又樂器。
【釋名】枇杷,馬上所鼓。
俗作琵琶。
○按《風俗通》从手,不从木。
又【集韻】傍卦切,音□。
田器也。
又薄邁切,音敗。
義同。
又【韻會】與欛同。
柄也。
【晉書·王濛傳】濛卒,劉惔以犀杷麈尾置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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