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要而論之】 [打印本頁]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2-11-16 19:08
標題: 【要而論之】

要而論之

 

詞目:要而論之

 

拼音:yàoérlùnjhih

 

注音:|ㄠˋㄦˊㄌㄨㄣˋㄓ

 

出處:《天討·豕韋之裔〈普告漢人〉》:「要而論之,滿人之人中國也,據其土地山河,竊棋子女玉帛……固古人所謂倒行逆施者矣。」

 

釋義:猶言要而言之。

 

概括地說,簡單地說。

 

例句:~,法者天下之公器也,變者天下之公理也。

 

★梁啟超《論不變法之害》

 

引用:http://idiom.wlps.kl.edu.tw/?id=3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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