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道德經第十七章有感】
2011年10月18日19點,老師開課講述道德經第十七章。
十七章(原文)
太上,下知有之;
其次,親之豫之;
其次,畏之侮之.
信不足,有不信!
由其貴言.
成功事遂,百姓謂我自然.
大概意思是:
事情的起源,經過,結果都知道;
接著,去接近並且去參與實踐;
接著,實踐後害怕得雙手遮掩。
信息沒有完整,不確定的事情沒有憑證!
根據重要的信息判斷。
達到成效關係於是,眾多人民稱呼自己是正確的。
這篇文章告訴我們,要真懂要經過實踐證明,不能只是賣瓜誇瓜甜一樣。
真懂可以以不變應萬變,根據起源,經過,預知結果。
不要自己不懂騙自己,一問就倒。
只有掌握事物的源,理,義,法,竅達到真懂,能以一不變應百變,這樣大家都會說你的學術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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