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楬】
【辰集中】【木字部】
【唐韻】【集韻】【韻會】□其謁切,音揭。
【說文】楬櫫也。
【周禮·秋官·職金】辨其物之媺惡與其數量,楬而璽之。
【註】旣揭椾書其數量,又以印封之,有所表識,謂之楬櫫。
又【周禮·秋官·蜡氏】有死于道路者,令埋而置楬。
【顏師古曰】楬,杙也。
椓杙于葬處,而書死者姓名也。
又【周禮·秋官·明竁註】楬頭,書罪法也。
又【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渠列切,音傑。
義同。
又【唐韻】丘瞎切。
同□。
止樂器。
【禮·樂記】鞉鼓椌楬壎箎。
【註疏】椌,柷也。
楬,敔也。
柷以起樂,敔以止樂。
又木豆也。
【禮·明堂位】夏后氏以楬豆。
【註】無異物之飾也。
齊人謂無髮爲禿楬。
又【淮南子·地形訓】淸漳出楬戾,濁漳出發包。
【高註】乞洽切,音恰。
楬戾,山名。
在上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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