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果】
【辰集中】【木字部】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古火切,音裹。
【說文】木實也。
从木,象果形在木之上。
【易·說卦】乾爲天,爲木果。
【註】果實著木,有似星之著天也。
【周禮·地官】甸師共野果蓏之屬。
【應劭曰】木曰果,草曰蓏。
【張晏曰】有核曰果,無核曰蓏。
又勝也,尅也。
【左傳·宣二年】殺敵爲果,致果爲毅。
又決也。
【禮·內則】將爲善思,貽父母令名必果。
又驗也。
【宋書·后妃傳】今果然矣。
又釋氏因果。
【隋書·經籍志】釋迦敎化弟子多有正果者。
又果然,獸名。
【宋國史補】揚州取一果然,數十果然可得。
又【爾雅·釋蟲】果蠃,蒲盧。
【疏】細腰蠭也。
又與惈通。
【左思·吳都賦】風俗以韰果爲嫿。
【方言】惈,勇也,古字通。
又【集韻】【韻會】□苦果切。
音顆。
果然。
飽貌。
【莊子·逍遙遊】三餐而反,腹猶果然。
又【唐韻】【集韻】【韻會】□同婐。
女侍也。
【孟子】二女果。
又通裸。
【廣韻】赤體也。
又【集韻】【韻會】□與祼通。
【周禮·春官·大宗伯】大賔客則攝而載果。
【小宗伯】辨六彝之名物,以待果將。
又魯火切,音臝。
【周禮·春官·宗伯】龜人掌六龜之屬,東龜曰果屬。
字从田从木,今趨便作果,俗作菓,非。
考證:
〔【易·下繫】乾爲天,爲木果。〕
謹照原文下繫二字改爲說卦。
〔【左傳·宣元年】〕謹照原文元改二年。
〔又與蜾通。 【左思·吳都賦】風俗以韰果爲嫿。〕
謹照原文蜾改惈。
〔【小宗伯】辨六彝之名物,以待祼將。〕
謹照原文祼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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