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政】
【卯集下】【攴字部】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之盛切,音正。
【說文】正也。
【釋名】政,正也,下所取正也。
【易·賁卦】君子以明庶政。
【書·舜典】以齊七政。
【傳】日月五星各異政。
又【洪範】農用八政。
【疏】食爲八政之首,故以農言之。
【周禮·天官·大宰】建邦之六典,四曰政典,以平邦國,以正百官,以均萬民。
【左傳·桓二年】政以正民。
又【禮·王制】五十不從力政。
【註】力政,城道之役也。
又姓。
【廣韻】出姓苑。
又【集韻】【韻會】□諸盈切,音征。
賦也。
通作征。
【周禮·地官·均人】掌均地政。
【註】政,讀爲征。
地政謂地守地職之稅也。
【說文】从攴作政。
政字原从攴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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