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不容】
詞目:天理不容
拼音:tianlǐbùróng
注音:ㄊ|ㄢㄌ|ˇㄅㄨˋㄖㄨㄥˊ
出處:元·無名氏《硃砂擔》第四折:「才見得冤冤相報,方信道天理難容。」
釋義:天理:天道;
容:容忍、寬容。
舊指做事殘忍,滅絕人性,為天理所不容。
例句:如此冤情,若不誅衛鄭,~,人心不服。
★明·馮夢龍《東周列國志》第四十二回
引用:http://idiom.wlps.kl.edu.tw/?id=27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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