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拌】
【卯集中】【手字部】
【唐韻】普官切【集韻】【韻會】【正韻】鋪官切,□音潘。
【博雅】拌棄也。
【揚子·方言】楚人凡揮棄物謂之拌。
俗誤用□。
又【集韻】蒲官切,音盤。
又普伴切,潘上聲。
又【唐韻】蒲旱切【集韻】部滿切,□盤上聲。
又【集韻】【韻會】□普半切,音判。
義□同。
又與判通。
分也,割也。
【史記·龜策傳】鑴石拌蚌。
【註】鑴石取玉,拌蚌取珠。
考證:
〔【博雅】捐棄也。〕
謹照原文捐改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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