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捌】
【卯集中】【手字部】
【集韻】【韻會】【正韻】□布拔切,音八。
破也,分也。
又擊也。
【淮南子·說林訓】解捽者不在於捌格,在於批伔。
【集韻】同扒。
又官文書紀數,借爲八字。
【正字通】秦法,凡數目字文單者,取茂密字易之。
一作壹,二作貳是也。
◎按秦諸□惟一二三改易,四以下仍用本文,徐氏始收附捌字,今則一至十字□改,非秦之舊也。
又【集韻】必結切。
與□同。
捩也。
又筆別切。
讀若分別之別。
與扒同。
亦剖分也。
又皮列切。
讀若離別之別。
義同。
又【唐韻】百轄切。
【說文】《方言》云:
無齒杷。
从手別聲。
【急就篇】捌杷。
【師古註】無齒爲捌,有齒爲杷。
皆所以推引聚禾穀也。
又博拔切,音八。
同朳。
〇按集韻从木作□。
別見木部。
考證:
〔【淮南子·說林訓】解梓者不在於捌格。〕
謹照原文梓改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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