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本逐末】
詞目:棄本逐末
拼音:cìběnjhúmò
注音:ㄑ|ˋㄅㄣˇㄓㄨˊㄇㄛˋ
出處:《漢書·食貨志》:「棄本逐末,耕者不能半,奸邪不可禁,原起於錢。」
釋義:棄:捨棄;
逐:追求。
古指丟棄農桑從事工商等其他事業。
現比喻不抓根本環節,而只在枝節問題上下功夫。
引用:http://idiom.wlps.kl.edu.tw/?id=24493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aa.wsky.ink/)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