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消論】
書名 三消論
分類 內科
引自:http://jicheng.tw/jcw/book/%E4%B8%89%E6%B6%88%E8%AB%96/index
正文
《易》言:天地自太虛至黃泉,有六位,《內經》言:人之身,自頭至足,亦有六位,今余又言:人胸腹之間,自肺至腎,又有六位,人與天地,造化五行,同一爐備,知彼則知此矣。
故立天之氣,曰金與火,立地之氣,曰土與水,立人之氣,曰風與火,故金火合則熱而清,水土合則濕而寒,風火合則溫而炎。
人胸腹之間,亦猶是也。
肺最在上,為燥金,主清,心次,為君火,主熱,肝又次之,為風木,主溫,膽又次之,為相火,主極熱,脾又次之,為濕土,主涼,腎又次之,黃泉,為寒水,主寒。
故心肺象天,脾腎象地,肝膽象人。
不知此者,不可與論人之病矣。
夫土為萬物之本,水為萬物之元,水土合德,以陰居陰,同處乎下,以立地氣。
萬物根於地,是故水土濕寒。若燥熱陽實,則地之氣不立,萬物之根索澤,而枝葉枯矣。
五常政大論曰:根於中者,命曰神機,是為動物,根本在於中也。
根本者,脾、胃、腎也。
(解經牽強,經義不如此也。經文本有兩義,一言動物之官骸,聽命於中,是根於中也,植物之枝葉,發生於下,是根於外也,一言人神明思慮發於中,故曰根於中,營術氣血運於外,故曰根於外也。中廢則無知,外息則不動矣,非脾腎之謂也。後《原病式》所論,極是。)
食入胃,則脾為布化氣味,榮養五臟百骸,故酸入肝而養筋膜,苦入心而養血脈,甘入脾而養肌肉,辛入肺而養皮毛,咸入腎而養骨髓。
五氣亦然,故清養肺,熱養心,溫養肝,濕養脾,寒養腎也。
凡此五味五氣,太過則病,不及亦病,惟平則安矣。
(觀此則上文偏重濕寒,而惡燥熱,亦屬未是。)
故六節臟象論曰:五味入口,藏於腸胃,味有所臟,以養五氣,氣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是其理也。
又,大陰陽明論云:脾病而四肢不用者,何也?
岐伯曰:四肢稟氣於胃,而不得至經,必因於脾,乃得稟也。
今脾病不能為胃行其津液,四肢不得稟水穀氣,氣日以衰,脈道不利,筋骨肌肉皆無氣以生,故不用焉。
帝曰:脾不主時何也?
岐伯曰:脾者,土也,治中央,常以四時長四臟,各十八日寄治,不得獨主於時也。
脾臟者,常著於胃土之精也,土者,生萬物而法天地,故上下至頸足,不得獨主於時也。
帝曰:脾與胃,以膜相連爾,而能為之行其津液,何也?
岐伯曰:足太陰者,三陰也,其脈貫胃屬脾絡嗌,故太陰為之行氣於三陰。
足陽明者,表也,五臟六腑之海也,亦為之行氣於三陽。
臟腑各因其經而受氣於陽明,故為胃行其津液。
四肢不得稟水穀氣,氣日以衰,脈道不利,筋骨肌肉皆無氣以生,故不用焉。
不用者,謂不能為之運用也。
由是觀之,則五臟六腑,四肢百骸,皆稟受於脾胃,行其津液,相與濡潤滋養矣。
後之醫者,欲以燥熱之劑,以養脾胃,滋土之氣,不亦舛乎!
況消渴之病者,本濕寒之陰氣極衰,燥熱之陽氣太甚,更服燥熱之藥,則脾胃之氣竭矣。
叔世不分五運六氣之虛實,而一概言熱為實而虛為寒,彼但知心火陽熱一氣之虛實,而非臟腑六氣之虛實也。
(熱實寒虛,義亦本於《內經》,以人身發生之元氣言,先生乃以五行之生制言。二者之理,均所當究,未可互非。)
蓋肺本清,虛則溫,心本熱,虛則寒,肝本溫,虛則清,脾本濕,虛則燥,腎本寒,虛則熱。
假若胃冷為虛者,乃胃中陰水寒氣實甚,而陽火熱氣衰虛也,非胃土濕氣之本衰,(此段義論精切,所謂五行各有陰陽也。)
故當溫補胃中陽火之衰,退其陰水寒氣之甚。
又如,胃熱為實者,乃胃中陽火實而陰水虛也,故當以寒藥瀉胃中之實火,而養其水虛。
然此皆補瀉胃中虛熱水火所乘之邪,非胃為濕者之本。
其余例同法。
夫補瀉脾胃濕土之本氣者,潤其濕者是補濕,燥其濕者是瀉濕,土本濕故也。
(指明本氣,是先生獨得之秘,是從五行立論。)
凡臟腑諸氣,不必腎水獨當寒,心火獨當熱,要知每臟每腑,諸氣和同,宣而平之可也。
故余嘗謂:五行之道,陰中有陽,陽中有陰。
孤陰不長,獨陽不成。
但有一物,皆備五行,遞相濟養,是謂和平,交互克伐,是謂衰盛,變亂失常,患害由行。
故水少火多,為陽實陰虛,而病熱也,水多火少,為陰實陽虛,而病寒也。
其為治者,瀉實補虛,以平為期而已矣。
故治消渴者,補腎水陰寒之虛,而瀉心火陽熱之實,除腸胃燥熱之甚,濟一身津液之衰,使道路散而不結,津液生而不枯,氣血利而不澀,則病日已矣。
(散結濡枯利澀,為治消渴妙諦,亦治萬病之準繩也。以上論臟腑五行之本氣,為第一段。)
況消渴者,本因飲食服館失宜,腸胃乾涸,而氣液不得宣平,或耗亂精神,過違其度,或因大病,陰氣損而血液衰虛,陽氣悍而燥熱鬱甚之所成也。
故《濟眾》云:三消渴者,皆由久嗜咸物,恣食炙?,飲酒過度。
亦有年少服金石丸散,積久食熱,結於胸中,下焦虛熱,血氣不能制石,熱燥甚於胃,故渴而引飲。
若飲水多而小便多者,名曰消渴。
若飲食多而不甚飢,小便數而漸瘦者,名曰消中。
若渴而飲水不絕,腿消瘦而小便有脂液者,名曰腎消。
如此三消者,其燥熱一也,但有微甚耳。
余聞世之方,多一方而通治三消渴者,以其善消水穀而喜渴也。
然叔世論消渴者,多不知本。
其言消渴者,上實熱而下虛冷,上熱故煩渴多飲,下寒故小便多出。
本因下部腎水虛,而不能制其上焦心火,故上實熱而下虛冷。
又曰:水數一,萬物之本,五行之先,故腎水者,人之本,命之元,不可使之衰弱。
根本不堅,則枝葉不茂,元氣不固,則形體不榮。
消渴病者,下部腎水極冷,若更服寒藥,則元氣轉虛而下部腎水轉衰,則上焦心火亢甚,而難治也。
但以暖藥補養元氣,若下部腎水得實,而勝退上焦心火,則自然渴止,小便如常,而病愈也。
若此之言,正與仲景相反,所謂巧言似是,於理實違者也。
非徒今日之誤,亦已久哉。
又如,蔣氏《藥證病源》中,(今無此書。)論消渴、消中、消腎病曰:三焦五臟俱虛熱,惟有膀胱冷似冰,又曰:腰腎虛冷日增重,又曰:膀胱腎臟冷如泉。
始言三焦五臟俱虛熱,惟有膀胱冷似冰,復言腎臟亦冷,且腎臟冰冷言為虛,其余熱者,又皆言其虛,夫陰陽興衰,安有此理!
且其言自不相副,其失猶小,至於寒熱差殊,用率相反,過莫大焉。
先生之辯,固極有理,然虛熱、虛寒,常為病者所兼有,不獨消渴也。
《內經》亦曰:氣之所並為血虛,血之所並為氣虛,是無實乎?
曰:有者為實,無者為虛。
故氣並則無血,血並則無氣,氣血相失,故為虛焉。
故一身而兼有寒熱之兩虛者,亦非甚悖於理也。
但用藥從陰引陽,從陽引陰,須有權衡,豈可謂火虛者必水實,陰盛者必陽衰耶!
後來薛立齋輩,謂陽盛者不必抑陽,但益陰以配之,陰盛者不必消陰,但助陽以配之。
此即一偏之論也,未始非濫觴。
於先生之說矣。
或又謂:腎與膀胱屬水,虛則不能制火,虛既不能制火,故小便多者,愈失其遠矣。
彼謂水氣實者必能制火,虛則不能制火,故陽實陰虛,而熱燥其液,小便淋而常少,陰實陽虛,不能制水,小便利而常多,豈知消渴小便多者,非此謂也。
何哉?
蓋燥熱太甚,而三焦腸胃之腠理,怫鬱結滯,致密壅塞,而水液不能泄,浸潤於外,榮養百骸,故腸胃之外,燥熱太甚,雖復多飲於中,終不能浸潤於外,故渴不止。
小便多出者,為其多飲,不能滲泄於腸胃之外,故數溲也。
(此段議論,精確絕倫,學人當能參透,即萬病俱貫通矣。而徐靈胎、陳修園,每詆葉天士通絡之議,何也?一部《原病式》,只說得經絡氣化四字。)
故余著有《原病式》曰:皮膚之汗孔者,謂泄汗之孔竅也。
一名氣門者,謂泄氣之門戶也。
一名腠理者,謂氣液之隧道紋理也。
一名鬼門者,謂幽冥之門也。
一名玄府者,謂玄微之府也。
然玄府者,無物不有,人臟腑、皮毛、肌肉、筋膜、骨髓、爪牙,至於萬物,悉皆有之。
乃出入升降,道路門戶也。
故經曰:出入廢則神機化滅,升降息則氣立孤危,故非出入則無以生長壯老已,非升降則無以生長化收臟,是知出入升降,無器不有。
故知人之眼、耳、鼻、舌、身、意、神、識,能為用者,皆由升降出入之通利也。
有所閉塞,則不能用也。
若目無所見,耳無所聞,鼻不聞香,舌不知味,筋痿骨痹,爪退齒腐,毛髮墮落,皮膚不仁,腸胃不能滲泄者,悉由熱氣怫鬱,玄府閉塞,而致津液、血脈、營衛、清氣不能升降出入故也。
各隨郁結微甚,而為病之大小焉。
病在表,則怫鬱腠理,閉密陽氣,不能散越,故燥而無汁,而氣液不能出矣。
叔世不知其然,故見消渴數溲,妄言為下部寒爾,豈知腸胃燥熱怫鬱,使之然也,予所以舉此。
世謂消渴之證,乃腸胃之外燥熱,痞閉其滲泄之道路,水雖入腸胃之內,不能滲泄於外,故小便數而復渴。
此數句,足以盡其理也,試取《內經》凡言渴者,盡明之矣。
有言心肺氣厥而渴者,有言肝痹而渴者,有言脾熱而渴者,有言腎熱而渴者,有言胃與大腸熱結而渴者,有言腸痹而渴者,有言小腸癉熱而渴者,有因病瘧而渴者,有因肥甘石藥而渴者,有因醉飽入房而渴者,有因遠行勞倦遇大熱而渴者,有因傷寒胃干而渴者,有因病熱而渴者,有因病風而渴者。
雖五臟之部分不同,而病之所遇各異,其歸燥一也。
(以上發明病根,是本段之前半截。下乃備引經義,以證其實而足其理。)
所謂心肺氣厥而渴,厥論曰:心移熱於肺,傳為膈消。
注曰:心熱入肺,久而傳化,內為膈熱,消渴多飲也。
所謂肝痹而渴者,痹論曰:肝痹者,夜臥則驚,多飲,數小便。
所謂脾熱而渴者,痿論曰:脾氣熱則胃乾而渴,肌肉不仁,發為肉痿。
所謂腎熱而渴者,刺熱論曰:腎熱病者,先腰痛,?酸,苦渴數飲,身熱,熱論曰:少陰脈貫腎,絡於肺,系舌本,故口燥舌乾而渴。
叔世惟言腎虛不能制心火,為上實熱而下虛冷,以熱藥溫補腎水,欲令勝退心火者,未明陰陽虛實之道也。
夫腎水屬陰而本寒,虛則為熱,心火屬陽而本熱,虛則為寒,若腎水陰虛,則心火陽實,是謂陽實陰虛,而上下俱熱,明矣。
故氣厥論曰:腎氣衰,陽氣獨勝。
宣明五氣論曰:腎惡燥,由燥,腎枯水涸。
臟氣法時論曰: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
夫寒物屬陰,能養水而瀉火,熱物屬陽,能養火而耗水,今腎水既不勝心火,則上下俱熱,奈何以熱藥養腎水,欲令勝心火?
豈不繆哉!
又如,胃與大腸熱結而渴者,陰陽別論曰:一陽結,謂之消。
注曰:二陽結,胃及大腸俱熱結也。
腸胃菀熱,善消水穀。
又,氣厥論曰:大腸移熱於胃,善食而瘦。
脈要精微論曰:癉成為中消,善食而瘦。
如腸痹而渴者,數飲而不得中,氣喘而爭,(痹論作數飲而出不得,中氣喘爭。今以不得中為句,是謂不得留於中,而即出也,恐非經旨。)
時發飧泄。
夫數飲而不得中,其大便必不停留,然則消渴數飲而小便多者,止是三焦燥熱怫鬱而氣衰也,明矣,豈可以燥熱毒藥助其強陽,以伐弱陰乎!
此真實實虛虛之罪也。
夫消渴者,多變聾盲、瘡癬、痤 之類,皆腸胃燥熱怫鬱,水液不能浸潤於周身故也。
或熱甚而膀胱怫鬱,不能滲泄,水液妄行,而面上腫也。如小腸痹熱而渴者,舉痛論曰:熱氣留於小腸,腸中痛,癉熱焦渴,則便堅不得出矣。
注曰:熱滲津液,而大便堅矣。
如因病瘧而渴者,瘧論曰:陽實則外熱,陰虛則內熱,內外皆熱,則喘而渴,故欲飲冷也。
然陽實陰虛而為病熱,法當用寒藥養陰瀉熱,是為瀉實補衰之道也。
如因肥甘石藥而渴者,奇病論曰:有口甘者,病名為何?
岐伯曰:此五氣之所溢也,病名脾癉。
癉為熱也,脾熱則四臟不稟,故五氣上溢也。
(脾屬土,土數五,故曰五氣,非謂五臟之氣也。)
先因脾熱,故曰脾癉。
又,經曰:五味入口,藏於胃,脾為之行其精氣,津液在脾,故令人口甘也。
此肥美之所發也,此人必數食甘美而多肥也。
肥者令人內熱,甘者令人中滿,故其氣上溢,轉而為消渴。
通評虛實論曰:消癉、仆擊、偏枯、痿厥、氣滿發逆,肥貴之人,膏粱之疾也。
或言:人惟胃氣為本,脾胃合為表裡,脾胃中州,當受溫補,以調飲食。
今消渴者,脾胃極虛,益宜溫補,若服寒藥,耗損脾胃,本氣虛乏,而難治也。
此言乃不明陰陽、寒熱虛責、補瀉之道,故妄言而無畏也。
豈知腹中論云:帝曰,夫子數言熱中消中不可服芳草石藥,石藥發癲,芳草發狂。
注言:多飲數溲,謂之熱中。
多食數溲,謂之消中。
多喜曰癲。
多怒曰狂。
芳,美味也。
石謂英、乳,乃發熱之藥也。
經又曰:熱中消中,皆富貴人也,今禁膏粱,是不合其心,禁芳草石藥,是病不愈,愿聞其說。
岐伯曰:芳草之味美,石藥之氣悍,二者之氣,急疾堅勁,故非緩心和人,不可服此二者。
帝曰:何以然?
岐伯曰:夫熱氣 悍,藥氣亦然。
所謂飲一溲二者,當肺氣從水而出也,其水穀之海竭矣。
凡見消渴,便用熱藥,誤人多矣,故《內經》應言渴者,皆如是,豈不昭晰歟!
(以上論理升降出入,是病機也。推病根,為第二段。)
然而猶有惑者,諸氣過極,反勝也,是以人多誤也,如陽極反似陰者是也。
(推進一層,發明化氣,則前半義理,更覺圓道矣。)
若不明標本,認似為是,始終乖矣。
故凡見下部覺冷,兩膝如冰,此皆心火不降,狀類寒水,宜加寒藥下之三五次,則火降水升,寒化自退。
(此下謂清降之也,非攻下也。此等上熱下寒,固是火不下降,然火之所以不降,非有寒以格之耶,治此者,成法甚多,未可概用寒下。且上熱下寒與內熱外寒,皆真寒真熱也,與真熱而現寒之假象,尚隔一層。)
然而舉世皆同執迷,至如《易》、《素》二書,棄如朽壤,良可悲夫!
故處其方,必明病之標本,達藥之所能,通氣之所宜,而無加害者,所以制其方也已。
所謂標本者,先病而為本,後病而為標,此為病之本末也。
標本相傳,先當救其急也。
又云:六氣為本,三陰三陽為標,蓋為病,藏病最急也。
又云:六氣為胃之本,假若胃熱者,胃為標,熱為本也,處其方者,當除胃中之熱,是治其本也。
故六氣乃以甚者為邪,衰者為正,法當瀉甚補衰,以平為期。
養正除邪,乃天之道也,為政之理,補殘之義也。
大凡治病,明知標本,按法治之,何必謀於眾。
陰陽別論曰:謹熟陰陽,無於眾謀。
標本病傳論:知標知本,萬舉萬當,不知標本,是謂妄行。
至真要大論曰:知標知本,用之不殆,明知逆順,正行無問。
不知是者,不足以言診,適足以亂經。
故《大要》曰:粗工嘻嘻,以為可知,言熱未已,寒病復起,同氣異形,迷診亂經,此之謂也。
夫標本之道,淺而博,小而大,可以言一而知百。
言標與本異,易而弗損,察本與標,氣可令調。
明知勝復,為萬民式,天之道畢矣。
天元紀大論曰:至數極而道不惑,可謂明矣。
所謂藥之功能者,溫涼不同,寒熱相反,燥濕異本,前已言之矣。
(以上推論化氣,發明標本,是補足前半篇義理,為第三段。以下論五味補瀉治法,結束通篇,為第四段。)
斯言氣也,至於味之功能,如酸能收,甘能緩,辛能散,苦能堅,咸能輕。
酸屬木也,金燥主於散落,而木反之。
土濕主於緩,而水勝之,故能收也。
苦能燥濕而堅、火者苦也,《易》曰燥萬物者,莫 乎火,凡物燥則堅也,甘能緩急而散結,甘者土也,燥能急結,故緩則急散也。
辛能散抑散結潤燥,辛者金也,金主散落,金生水故也。
況抑結散,則氣液宣行,而津液生也。
藏氣法時論曰: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開腠理,致津液,通氣也。
咸能輕堅,咸者水也,水潤而柔,故勝火之堅矣,此為五臟之味也。
其為五味之本者,淡也。
淡,胃土之味也。
胃土者,地也,地為萬物之本,胃為一身之本。
天元紀大論曰:在地為化,化生五味,故五味之本,淡也。
以配胃土,淡能滲泄利竅。夫燥能急結,而淡能緩之,淡為剛土,極能潤燥,緩其急結,令氣通行,而致津液滲泄也。
故消渴之人,其率與食,皆宜淡劑。
至真要大論曰: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涌泄為陰,咸味涌泄為陰,淡味滲泄為陽。
六者或散、或收、或緩、或急、或燥、或潤、或堅、或輕,隨所利而行之,調其氣也。
《本草》云:藥有三品,上品為君,主養命,小毒,以應天,中品為臣,主養性,常毒,以應人,下品為佐使,主治病,大毒,以應地。
不在三品者,氣毒之物也。
凡此君臣佐使者,所以明藥之善惡也。
處方之道,主治病者為君,佐君者為臣,應臣之用者為佐使。
適其病之所根,有君臣佐使、奇偶小大之制,明其歲玫、君臣、脈位,而有逆順、反正、主療之方,隨病所宜以施用,其治法多端,能備所用者,良工也。
寒者熱之,熱者寒之,溫者清之,清者溫之,結者散之,散者收之,微者逆而制之,甚者從而去之,燥者潤之,濕者燥之,堅者輕之,輕者堅之,急者緩之,客者除之,留者攻之,勞者溫之,逸者行之,驚者平之,衰者補之,甚者瀉之,吐之,下之,摩之,浴之,搏之,劫之,開之,發之,灸之,刺之,適足為用,各安其氣,必清必淨,而病氣衰去,臟腑和平,歸其所宗,此治之大體也。
陰陽應象大論曰:治不法天之紀,不明地之理,則災害至矣。
又,六節藏象論曰:不知年之所加,氣之盛衰,不可以為工也。
今集諸經驗方,附於篇末。
神白散
治真陰素被損虛,多服金石等藥,或嗜炙爆咸物,遂成消渴。
桂府滑石(六兩) 甘草(一兩,生用)
上為細末,每服三錢。
或大渴欲飲冷者,用新汲水尤妙。
豬肚丸
治消渴、消中。
豬肚(一枚) 黃連(五兩) 栝蔞(四兩) 麥冬(四兩,去心) 知母(四兩。如無,以茯苓代之)
上四味,為末,納豬肚中,線縫,安甑中,蒸極爛熟,就熱於木臼中搗可丸,如硬,少加蜜,丸如桐子大,每服三十丸,漸加至四十丸。
渴則服之。
如無木臼,以砂盆中,用木杆研亦可,以爛為妙矣。
葛根丸
治消渴,消腎。
葛根(二兩) 栝蔞(三兩) 鉛丹(二兩) 附子(一兩重者,炮,去皮臍用)
上四味,搗,羅為細末,煉蜜為丸,如梧桐子大,每服十丸,日進三服。
治日飲碩水者。
春夏去附子。
胡粉散
治大渴,百方療不瘥者。
亦治消腎。
鉛丹 胡粉(各半兩) 栝蔞(一兩半) 甘草(二兩半) 澤瀉 石膏 赤石脂 白石脂(各半兩)
上八味,為細末,水服方寸匕,日二服。
壯者一匕半。
一年病,一日愈,二年病,二百愈。
渴甚者二服。
腹痛者減之。
如丸服亦妙,每服十丸,多則腹痛也。
黃丸
主治男子婦人五勞七傷,消渴不生肌肉,並婦人帶下,手足發寒熱者。
(此方見《千金翼方》第十九卷中,分兩少有不同。)
(《赤水玄珠‧三卷‧口問》載此方云:主三焦實熱。分兩俱與此同,惟夏三月黃連作五兩。)
春三月:黃芩(四兩) 大黃(二兩,《翼》作三兩) 黃連(四兩)
夏三月:黃芩(六兩) 大黃(一兩) 黃連(一兩,《翼》作七兩)
秋三月:黃芩(六兩) 大黃(二兩) 黃連(二兩,《冀》作三兩)
冬三月:黃芩(三兩) 大黃(五兩) 黃連(二兩)
上三味,隨時加減,搗為細末,煉蜜為丸,如大豆大每服五丸,日三服。
不去者,加七丸。
服一月病愈。
嘗試有驗矣。
人參白朮散
治胃膈癉熱,煩滿,不欲食。或癉成為消中,善食而瘦。
或燥郁甚而消渴,多飲而數小便。
或熱病,或恣酒色,誤服熱藥者,致脾胃真陰血液損虛,肝心相搏,風熱燥甚,三焦胃腸,燥熱怫鬱,而水液不能宣行,則周身不得潤濕,故瘦瘁黃黑,而燥熱消渴。
雖多飲,而水液終不能浸潤於腸胃之外,渴不止而便注,為小便多也。
叔世俗流,不明乎此,妄謂下焦虛冷,誤死多矣。
又如周身風熱燥郁,或為目瘴、癰疽、瘡瘍,上為喘嗽,下為痿痹。
或停積而濕熱內甚,不能傳化者,變水腫腹脹也。
凡多飲數溲,為消渴,多食數溲,為消中,肌肉清瘦,小便有脂液者,為消腎,此世之所傳三消病也。
雖古所不載,以《內經》考之,但燥熱之微甚者也。
此藥兼療一切陽實陰虛,風熱燥郁,頭目昏眩,中風偏枯,酒過積毒,一切腸胃澀滯壅塞,瘡癬痿痹,並傷寒雜病,煩渴,氣液不得宣通,並宜服之。
人參 白朮 當歸 芍藥 大黃 山梔子 澤瀉(已上各半兩) 連翹 栝蔞根 干葛茯苓(已上各一兩) 官桂 木香 藿香(各一分) 寒水石 甘草(各二兩) 石膏(四兩) 滑石 盆硝(各半兩)
上為粗末,每服五錢,水一盞,生薑三片,同煎至半盞,絞汁,入蜜少許,溫服。
漸加至十余錢,無時,日三服。
或得臟腑疏利,亦不妨,取效更妙。
後卻常服之,或兼服消痞丸。
似覺腸胃結滯,或濕熱內甚自利者,去大黃、芒硝。
人參散
治身熱頭痛,或積熱黃瘦,或發熱惡寒,蓄熱寒戰,或膈痰嘔吐,煩熱煩渴,或燥渴瀉利,或目疾口瘡,或咽喉腫痛,或風火昏眩,或蒸熱虛汗,肺痿勞嗽。
一切邪熱變化,真陰損虛,並宜服之。
石膏(一兩) 寒水石(二兩) 滑石(四兩) 甘草(二兩) 人參(半兩)
上為細末,每服二錢,溫水調下,或冷水亦得。
跋
《三消》之論,劉河間之所作也。因麻徵君寓汴梁,暇日訪先生後裔,或舉教醫學人,即其人矣。
徵君規詣其家,求先生平昔所著遺害。
乃出《三消論》、《氣宜》、《病機》三書,未傳於世者,文多不全。
止取《三消論》,於卷首增寫六位、藏象二圖,其余未遑潤色,即付友人穆子昭。
子昭,乃河間門人穆大黃之後也。
時覓官於京師,方且告困。
徵君欲因是而惠之,由是余從子昭授得一本。
後置兵火,遂失其傳。
偶於鄉人霍司承君祥處,復見其文,然傳寫甚誤,但依仿而錄之,以付後之學人,詳為刊正云。
時甲辰年冬至日錦溪野老書
續方
柏葶東久亭寺僧悟大師傅經驗方
治飲水百杯,尚猶未足,小便如油,或如杏色。
服此藥三五日,小便大出,毒歸於下,十日永除根本。
此方令子和辨過,云是重劑,可用。
悟公師親驗過矣。
水銀(四錢) 錫(二錢,用水銀研成沙子) 牡蠣(一兩) 密陀僧(一兩) 知母(一兩)
紫花苦參(一兩) 貝母(一兩) 黃丹(半兩) 栝蔞根(半兩)
上為細末,男子用不生兒豬肚一個,內藥,婦人用 豬肚一個,麻線縫之,新瓦一合,繩系一兩遭,米一升,更用栝蔞根末半斤,卻於新汲水煮熟,取出放冷,用砂盆,內研爛,就和為丸,如豬肚丸法用之。
【發表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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