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審】
【寅集上】【宀字部】
〔古文〕宷【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式荏切,音嬸。
【說文】悉也。
本作宷,从宀从釆。
【徐鉉曰】宀,覆也。
釆,別也。
能包覆而深別之也。
今从篆作審。
【增韻】詳也,熟究也。
【書·說命】乃審厥象,俾以形旁,求于天下。
【中庸】審問之。
【禮·樂記】審聲以知音,審音以知樂,審樂以知政,而治道備矣。
又【禮·月令】審卦吉凶。
【註】謂省錄也。
又【莊子·徐無鬼】水之守土也審,影之守人也審,物之守物也審。
【註】郭象曰:
無意,則止於分,所以爲審。
循本曰:
言此理相守,未嘗相離,如水之守土,影之守人,物之守物,審定而不移也。
又凡鞫事曰審。
【書·呂□】其審克之。
又束也。
【周禮·地官·羽人】十羽爲審。
【註】古人徵羽爲旌旄之飾,弓箭之用。
審,一束也。
又姓。
漢審食其。
【正字通】漢郞中審忠,靈帝時上書論曹節等罪惡。
又【韻會】與盤同,水盤旋也。
【莊子·應帝王】止水之審爲淵。
【註】審音盤。
□文云:
蟠,聚也。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aa.wsky.ink/)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