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嫁】
【丑集下】【女字部】
【廣韻】古訝切【集韻】【韻會】居迓切【正韻】居亞切,□音駕。
【說文】女適人也。
一曰家也,故婦人謂嫁曰歸。
【揚子·方言】自家而出,謂之嫁。
【禮·內則】女子二十而嫁。
【曲禮】女子許嫁纓。
【註】繫以纓,示有所繫屬也。
【周禮·地官】媒氏禁夫嫁殤者。
訂義:
謂以死者求夫也。
又往也。
【列子·天瑞篇】列子居鄭圃四十年,人無識者,將嫁于衞。
又推惡于人曰嫁。
【史記·趙世家】平陽君豹曰:
是欲嫁禍于趙也。
考證:
〔【周禮·地官】媒氏禁夫嫁殤者。 【註】謂以死而求夫也。〕
謹照原文禁下省夫字。
謂以死者求夫語出周禮訂義,謹將註字改訂義。
而字改者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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