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古今律歷考 七十二卷 提要】 [打印本頁]

作者: 八方    時間: 2012-10-10 17:35
標題: 【古今律歷考 七十二卷 提要】

古今律歷考 七十二卷 提要

 

浙江巡撫採進本


明邢雲路撰。

 

雲路字士登。安肅人。萬歷庚辰進士。官至陝西按察司副使。

 

是書詳於歷而略於律。七十二卷中。言律者不過六卷。亦罕所發明。

 

惟辨黃鍾三寸九分之非。頗爲精當。而編在歷代日食之後。步氣朔之前。不知何意。

 

歷法六十六卷。則自六經以下。迄於明代大統歷。一一考訂。其論周改正卽改月。

 

大抵本於張以寧春王正月考。惟於書惟元祀十有二月。則指爲建丑之月。謂商雖以丑爲正。

 

而紀數之月。仍以寅爲首。與春王正月考之說不同。

 

然均之改正。而於周則云改月。於殷則云不改月。究不若張以寧說之爲允也。

 

六十五卷中。有駁授時歷八條。駁大統歷七條。其駁大統歷。

 

謂斗指析木。日躔娵訾。非天星分野之次。

 

乃月辰所臨之名。而大統歷乃以天星次舍。加爲地盤月建。殊襲趙緣督之誤。

 

又謂授時歷至元辛巳。黃道躔度十二交宮界。郭守敬所測。至今三百餘年。冬至日躔。已退五度。

 

則宜新改日躔度數。而大統歷乃用其十二宮界。不合歲差。

 

又謂大統歷廢授時消長之法。以至中節相差九刻。

 

蓋雲路工於推算。多創新術。大統爲當時見行之歷。故辨之尤力。

 

又大統僅廢授時消長一術。其餘多所承襲。故因而幷及授時也。

 

梅文鼎勿菴歷算書記曰。從黃俞邰借讀邢觀察古今律歷考。驚其卷帙之多。

 

然細考之。卽於古法殊略。所疏授時法意。亦多未得其旨。

 

又曰邢氏書但知有授時。而姑援經史以張其說。古歷之源流得失。未能明也。無論西術矣。

 

是文鼎於雲路此書。蓋有未滿。

 

然推步之學。大抵因已具之法。而更推未盡之奧。前人智力之所窮。

 

正後人心思之所起。故其術愈闡愈精。後來居上。

 

雲路值歷學壞敝之時。獨能起而攻其誤。其識加人一等矣。

 

創始難工。亦不必定以未密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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