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捉賊捉贓】 [打印本頁]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2-10-9 10:58
標題: 【捉賊捉贓】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2-10-9 20:46 編輯

捉賊捉贓

 

詞目:捉賊捉贓

 

拼音:jhuozéijhuozang

 

注音:ㄓㄨㄛㄗㄟˊㄓㄨㄛㄗㄤ

 

出處:宋‧胡太初《晝簾緒論‧治獄》:「諺曰:‘捉賊捉髒,捉姦捉雙。’此雖俚言,極為有道。」

 

元曲伍員吹蕭:「常言道:『捉賊見贓,捉姦見雙。』看你這個嘴臉,敢要和我打人命官司,也須得個證見人。」

 

元.李文蔚.燕青博魚.第三折:「常言道:『捉賊見贓,捉姦見雙。』燕大,你既要拏姦,如今還我姦夫來便罷!若沒姦夫,怎把這樣好小事兒贓誣著我?」

 

釋義:比喻處理是非的事,要以事實為根據。

 

【捉賊見贓,捉姦見雙】捉賊要有贓物為證,捉姦要當場查獲通姦的男女。

 

比喻必須掌握確實的證據,才能定罪。

 

例句:俗話說:「捉賊捉贓」,你沒看到贓物,怎麼可以隨便冤枉好人!

 

捉賊捉贓,捉姦見雙。

 

又無證見,如何斷得他罪。

 

(明‧馮夢龍《古今小說》卷三十五)【近義】:拿賊拿贓、捉姦見雙。

 

 

引用:http://idiom.wlps.kl.edu.tw/?id=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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