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正典刑】
詞目:明正典刑
拼音:míngjhèngdiǎnsíng
注音:ㄇ|ㄥˊㄓㄥˋㄉ|ㄢˇㄒ|ㄥˊ
出處:宋‧呂頤浩《辭免赴召乞納節致仕劄子》:「如是托疾,自當明正典刑;如委實抱病,伏望天慈,放臣閑退。」
釋義:明:表明;
正:治罪;
典刑:法律。
依照法律處以極刑。
舊時多用於處決犯人的公文或佈告中。
引用:http://idiom.wlps.kl.edu.tw/?id=7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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