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居民投票擬訂不文明行為法規】
(地方)深圳居民投票擬訂不文明行為法規
該市居民認為,此草案所訂定的規定應由警方執法。
深圳市居民投票決定,警方應肩負起執法者的角色,實施該市新擬之不文明行為法規。
這是第三次就相關條例所做的民意徵詢,為的是要解決隨地吐痰、亂丟垃圾及插隊等問題。
超過10.1萬人完成問卷調查,其中有25.7%表示應由警方執法,23.3%則認為警方應與都市管理局或負責的單位合作執法。
深圳市人大會議自六月起就開始擬訂此項立法,首開中國文明立法之先例。第一輪民調針對何種行為應視為「不文明」尋求意見,第二輪民調主題則為「應該如何處罰違法人士」。
看來大家都偏好用社區服務作為處罰,民調還問了深圳市民,觸法者應面對什麼樣的社區服務。
約69%的民眾表示,違法者應該被派去照顧老人,66.6%的人說應該去協助問題青少年,而62.6%則回應表示違法者應該被派去幫助殘障人士。
引用:http://n.yam.com/funday/society/20120824/201208247462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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