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溪法治心法 卷三 頭眩(第三十七)39】
痰挾氣虛與火。
治痰為主,及補氣降火藥。
此証屬痰者多,無痰則不能作眩。
又有濕痰者,有火多者。
左手脈 數多熱,脈澀有死血;右脈實痰積,脈大必是火病。
一本云︰火病當作久病,蓋久病之人,氣血俱虛而痰濁不降也。
濕痰者,二陳湯;火多者,二陳加酒片芩;挾氣虛與相火者,亦治痰為主,兼補氣降火,如半夏、白朮、天麻湯之類。
一老婦患赤白帶一年半,只是頭眩,坐立不久,睡之則安,專治帶,帶病愈,其眩亦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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