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氏醫通 卷十二 嬰兒門下 部位756】
痘瘡見點之時。
先察部位,即可知吉凶輕重矣!痘為陽,故隨陽而先見於面。
凡口鼻兩傍。
人中上下。
腮耳年壽之間。
出見者吉。
若見於天庭司空印堂方廣太陽等處。
俱非佳兆。
大抵見點於眉以下頤以上。
正中陽明部分皆吉。
若見點於眉心。
上至發際太陽部分多凶,其見點於腮頰耳傍少陽部分俱險。
朱濟川曰。
余初業時,亦據前論。
每每不應。
究心三十餘年。
從正額間兩顴先見者多順。
人中口鼻先見者多險,或口唇目胞。
預為浮腫者,此脾胃受毒尤險。
太陽頤頰腮耳先見者多逆,其不能先見於上而反於下部見者,亦元氣之不振耳,其起漿收靨亦同。
凡初見點於正面吉部。
相去一二寸一顆。
尖細淡淡桃紅色者,必稀而輕也。
若初見點於正面凶部。
二三相並。
五六成叢,或赤或白。
頂平而少神者,必密而重也。
張潔古云:一發稠密如針頭者。
情勢重也。
輕則表而涼其內。
連翹升麻湯。
然稠密之處。
各有經絡部分所屬。
額主心。
面主胃。
腹與四肢主脾。
脅主肝。
兩腋主肺。
腰足主腎。
肩背主膀胱。
當隨見証治之。
若面色黃。
大便黑。
煩躁喘渴,或腹脹者。
瘀血在內也。
犀角地黃湯,或磨生犀汁。
但根窠分明肥滿者無妨,其頭面最要稀少勻朗。
綻凸紅澤。
肢體雖密。
治之可生。
若頭面稠密平塌。
肢體雖稀。
未可輕議其吉,故頭額多者為蒙頭。
頸項多者為鎖項。
胸前多者為瞞胸。
兩頰兩頤。
多致成片。
或如塗朱,則肝盛克脾。
八九日當作瀉不食而為險候。
惟四肢雖多不妨。
痘出稠密。
雖為險候。
若面痘易起易灌。
目封能食者可治。
若身痘雖好。
面痘漿清平塌者難治。
若諸處痘不起。
惟面部及臀上痘有漿起綻者可治。
有面痘好。
惟鼻上無痘,或有痘不起綻行漿者,皆不治。
四肢有痘。
身面無者難治。
一身有痘漿足。
惟面上不行漿者死。
一身痘色紅活。
惟面部焦枯者死。
遍身痘好。
惟兩足膝下全無者凶。
冬寒不出。
胡荽酒熱洗多次。
內服溫解透肌之藥加木瓜、薏苡以引之。
延至五日。
治無及矣!若面部漿足收靨。
肢體尚不行漿。
神清能食,可治。
有面上左有右無。
右有左無,此氣血乖離,必難漿難綻。
多不可治。
痘出而面半以下稠密灰白。
面半以上勻朗紅潤者。
補中益氣湯。
若面半以上稠密灰滯,而面半以下勻朗綻澤者。
名雲掩天庭,不治。
痘出左半身稠密紅潤。
右半身間有數點者,此毒發於陽為順。
補中益氣湯。
若右半身稠密。
灰滯平塌。
左半身間有數點者,此毒發於陰為逆。
漿雖行不能收斂。
九日死。
痘出齊而諸處俱勻朗紅潤,而腰圍稠密灰滯作痛者。
名纏腰,此毒滯於陰,不能成漿。
九日死。
遲則不過十一朝也。
痘出齊而遍身稠密。
頭面全無者,此陰毒不能升於陽位,不治。
以上諸証。
除不治外。
俱要疏通營衛。
健脾生津。
使無乾枯焦黑之患。
紫草消毒之味。
似不可少。
若熱甚者。
芩、連、地骨皮。
渴者。
花粉、煨葛根。
氣虛者。
參、耆、木香。
大便秘者。
枳殼。
小便澀者。
木通。
食少者。
山楂、枳、朮。
癢者。
白芷、蟬蛻。
脹者。
木香、濃朴。
腹痛者。
芍藥、丁香。
然亦看人之大小虛實。
大而實者。
猶或可治。
小而虛者,多不可救。
諺雲。
樹小花多難結果。
小船重載定傾危。
可為善喻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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