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氏醫通 卷十一 嬰兒門上 五遲五硬五軟726】
五遲者。
立遲行遲齒遲發遲語遲是也。
蓋腎主骨。
齒者骨之餘。
發者腎之榮。
若齒久不生。
生而不固。
發久不生。
生則不黑,皆胎弱也。
良由父母精血不足。
腎氣虛弱,不能榮養而然。
若長不可立。
立而骨軟。
大不能行。
行則筋軟,皆肝腎氣血不充。
筋骨痿弱之故。
有肝血虛而筋不榮膝。
膝蓋不成。
手足拳攣者。
有胃氣虛而髓不溫骨。
骨不能用,而足脛無力者。
並用地黃丸為主。
齒遲。
加骨碎補、補骨脂。
發遲。
加龜版、鹿茸、何首烏。
立遲。
加鹿茸、桂、附。
行遲。
加牛膝、鹿茸、五加皮。
語遲之因不一。
有因妊母卒然驚動。
邪乘兒心不能言者。
有稟父腎氣不足而言遲者。
有乳母五火遺熱。
閉塞氣道者。
有病後津液內亡。
會厭乾涸者,亦有脾胃虛弱。
清氣不升而言遲者。
邪乘兒心。
菖蒲丸。
腎氣不足。
地黃丸加遠志。
閉塞氣道。
加味逍遙散。
津液內亡。
七味白朮散。
脾胃虛弱。
補中益氣湯。
若病久或五疳所致者。
但調補脾胃為主。
五硬者。
仰頭哽氣。
手腳心堅。
口緊肉硬,此陽氣不榮於四末。
獨陽無陰之候。
若腹筋青急者。
木乘土位也。
六味丸加麥冬、五味。
若系風邪。
小續命去附子。
五軟者。
頭項手足口肉皆軟。
胎稟脾腎氣弱也。
若口軟不能嚙物。
肉軟不能輔骨,必先用補中益氣以補中州。
若項軟天柱不正。
手軟持物無力。
足軟不能立地,皆當六味丸加鹿茸、五味。
兼補中益氣。
二藥久服。
仍令壯年乳母乳哺。
為第一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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