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氏醫通 卷九 瘡瘍門 癰疽573】
金匱云:諸浮數脈。
應當發熱,而反洒淅惡寒。
若有痛處。
當發其癰。
師曰:諸癰腫。
欲知有膿無膿。
以手掩腫上。
熱者為有膿。
不熱者為無膿。
發熱而脈見浮數。
証脈相應也。
脈見浮數而反洒淅惡寒。
是火鬱不得發越。
若有痛處而飲食如常,必發癰腫之候。
腫熱未甚。
尤可消散。
腫熱已劇。
癰膿已成。
後世用濕紙貼腫上。
候其癰腫之頭,亦不出乎此意。
浸淫瘡。
從口流向四肢者可治。
從四肢流來入口者不可治。
浸淫瘡。
黃連粉主之。
(方缺)病機機要雲。
瘰癧者結核是也,或在耳後,或在耳前,或在耳下連及頤頷,或在頸下連缺盆,皆謂瘰癧,或在胸之側,或在兩脅,皆謂之馬刀。
手足少陽主之,此本膏粱丹毒火熱之變。
因虛勞氣鬱所致。
止宜補形氣。
調經脈,其瘡當自消。
蓋不待汗之下之而已也,其不詳脈証經絡受病之異者。
下之先犯病禁經禁,故致失手,且有兼痰兼氣兼血兼陰虛等証者。
病本不同。
治當求責。
瘡瘍者火之屬,須分內外以治其本。
內之外者,其脈沉實。
發熱煩躁。
外無 赤。
痛深於內,其邪氣深矣!故疏通臟腑以絕其源。
外之內者,其脈數。
腫在外。
形証外顯。
恐氣極而犯內,故先托裡也。
內外之中者。
外無 惡之氣。
內亦臟腑宣通。
知其在經。
當和營衛也。
用此三法之後。
雖未愈,必無變証,亦可使邪氣峻減而易愈。
外科精要雲。
熱發於皮膚之間。
浮腫根小。
至大不過二三寸者為癤。
六腑積熱。
騰出於肌肉之間,其發暴盛腫。
皮肉光軟。
根腳廣大為癰。
五臟風毒積熱。
攻 肉骨。
風毒猛暴。
初生一如蓓蕾。
形自焦枯。
觸之應者乃疽也。
夫五善七惡者。
動息自寧。
飲食知味。
一善也。
便利調勻。
二善也。
膿稠腫消不臭。
三善也。
神采精明。
語聲清爽。
四善也。
體氣平和。
五善也。
煩躁時嗽。
腹痛渴甚,或泄利無度。
小便如淋。
一惡也。
膿血大泄。
腫 尤甚。
膿色敗臭。
痛不可近者。
二惡也。
喘粗短氣。
恍惚嗜臥。
三惡也。
目視不正。
黑睛緊小。
白睛青赤。
瞳子上視者。
四惡也。
肩背不便。
四肢沉重。
五惡也。
飲食不下。
服藥而嘔。
食不知味。
六惡也。
聲嘶色敗。
唇鼻青。
面目四肢浮腫。
七惡也。
五善見三則瘥。
七惡見四則危。
然則病有源同七惡者,乃皮緊急而知善也。
病有源同五善者,乃皮緩虛而知惡也。
是豈凡醫所知哉。
凡人初見發背。
欲結未結。
赤熱腫痛。
先以濕紙覆其上。
立視候之,其紙先乾處,即是結癰頭也。
取大蒜切成片,如三錢濃薄。
安於頭上。
用大艾炷灸之。
三壯即換一蒜片。
痛者灸至不痛。
不痛者灸至痛時方佳。
最要早覺早灸為上。
一日二日。
十灸十活。
三日四日。
六七活。
五六日。
三四活。
過七日則不可灸矣!若有十數頭作一處生者,即用大蒜研成膏。
作薄餅鋪頭上。
聚艾於蒜餅上燒之,亦能活也。
若背上初發赤腫一片。
中間有一片黃粟米頭子。
便用獨蒜切去兩頭。
取中間切三錢濃。
正安瘡上。
著艾灸十四壯。
多至四十九壯,此謂癰疽初發。
宜灸之也。
然諸瘡患久成漏者。
常有膿水不絕,其膿不臭。
內無反肉。
尤宜用附子浸透。
切作大片。
濃三二分。
於瘡著艾灸之。
仍服內托之藥。
隔二三日再灸之。
不五七次。
自然肌肉長滿矣!至有膿水惡物。
漸漬根深者。
郭氏用白面、硫黃、大蒜三物一處搗爛。
看瘡大小捻作餅子。
濃約三分。
安瘡上。
用艾灸二十一壯。
一灸一易。
灸後四五日。
方用挺子 入瘡內。
歹肉盡去。
好肉長平。
然後貼收斂之藥。
內服應病之劑。
調理即瘥矣!
惟發於頭腦者,皆不可灸。
頭為諸陽之會。
灸之反助其火毒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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