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氏醫通 卷二 諸傷門 傷飲食42】
內經云:五臟者。
藏精氣而不瀉也,故滿而不實。
六腑者。
傳化物而不藏,故實而不滿也。
氣口何以獨為五臟主胃者水穀之海。
六腑之大源也。
五味入口。
藏於胃以養五臟氣。
氣口亦太陰也。
是以五臟六腑之氣味,皆出於胃。
變見於氣口。
經言。
水穀之寒熱。
感則害人六腑。
又曰:陰氣者。
靜則神藏。
躁則消亡。
飲食自倍。
腸胃乃傷,此乃混言之也。
分之為二。
飲也。
食也。
飲者水也。
因而大飲則氣逆。
形寒飲冷則傷肺。
肺病則為喘咳。
為腫滿。
為水瀉。
輕則發汗利小便。
上下分消其濕,如重而蓄積為滿者利下之。
食者物也。
因而飽食。
筋脈橫解。
腸 為痔。
又飽食勞力。
傷太陰厥陰,則氣口滑大於人迎兩倍三倍,或嘔吐痞滿,或下利腸 。
當分寒熱輕重治之。
輕則內消。
重則除下,亦有宜吐者。
所謂在上者因而越之也。
然不可過劑。
過則反傷脾胃。
蓋先飲食自傷。
加之藥過。
脾胃復傷而氣不能化。
食愈難消也。
趙養葵云:今方家治傷飲食者。
以平胃散為主。
出入增減。
以為脾胃之準繩。
平胃者。
胃中有高阜,則使平之。
一平即止。
不可過劑。
過劑則平地反成坎矣!而枳朮丸尤勝。
今人以此丸為補脾藥。
朝服暮餌。
更有益之橘、半、香、砂者,則又甚矣!至若山楂、神曲、麥芽三味。
舉世所常用者。
蓋山楂能化肉積。
產婦兒枕痛者。
用炒黑山楂。
砂糖水煎服。
兒枕立化,其性消積破血。
豈可輕用。
曲 者。
以米與水在瓷缸中。
心藉曲以釀成酒,必藉 以釀成糖。
脾胃在人身。
非瓷缸比。
原有化食之能。
今食不化者,其所能者病也。
只補助其能而食自化。
何必用此消克之藥哉。
大凡元氣完固之人。
多食不傷。
過時不飢。
若人先因本氣不足。
致令飲食有傷。
前藥一用。
飲食雖消。
但脾胃既已受傷,而復經此一番消化。
愈虛其虛矣!明後日食復不化。
猶謂前藥已效。
藥力欠多。
湯丸並進。
展轉相害。
羸瘦日增。
良可悲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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