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公辦理】
詞目:秉公辦理
拼音:bǐnggongbànlǐ
注音:ㄅ|ㄥˇㄍㄨㄥㄅㄢˋㄌ|ˇ
出處:清‧李寶嘉《官場現形記》第五十七回:「本部院凡事~,從不假手旁人。」
釋義:秉:掌握,主持。
公:公法。
根據公道辦事。
引用:http://idiom.wlps.kl.edu.tw/?id=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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