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陰綱目-求子門-逐月養胎法】
若求其細,則受胎在腹,七日一變,展轉相成,各有相生,大集經備矣。
今婦人墮胎,在三月五月七月者多,在二四六月者少,胝陰而腑陽,三月屬心,五月屬脾,七月屬肺,皆在五臟之脈,陰常易虧,故多墮耳。
如昔曾三月墮胎,則心胝受傷,先須調心,不然至三月復墮.上口曾五月墮胎,則脾胝受傷,先宜治脾,不然至五月復墮;惟有一月之內墮胎,則人皆不知有胎,但知不受妊,不知其受而墮也,一月屬肝,怒多墮,多洗下體則竅開亦墮,則肝麻受傷,他次亦墮。
今之無子者,大半是一月墮胎,非盡不受妊也。
故凡初交之後,最宜將息,勿復交接,以擾其子宮,勿令怒,勿令勞,勿令牽重,勿令洗浴,而又多服養肝平氣之藥,胎可固矣。
{胚胎兆於一氣胚者,氣之形膏者,氣之凝胎者,形之著先天以制生化,故以水火金木土石制而化焉,後天順序而成故以木火土金水相生而養以逆而化,以順而成自然之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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