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濟總錄卷第四 治法-灸】
灸有補瀉,不可輕議。
大率沉結寒冷之疾,施之為宜,蓋陰寒濕氣,凝留血脈,湯劑熨引,不能獨治,方是時,唯火艾足以爍其勢,豈非火能營運陽氣,祛逐陰邪,其效有速於藥石者耶。
然老壯不同,強弱異稟,灼治之法,夫豈一端,故多有逾於數百壯,少或止於三五七九之數,要皆詳審而行之。
若夫陽病灸之,則為大逆,是以論傷寒者,謂微數之脈,既汗之後,脈浮熱甚。
三者悉不可灸,唯少陰背惡寒,吐利脈不足,與夫脈伏手足厥之類,三者為可灸焉。
通乎此,觸類以往,又安有灸 之妄也。
故曰不須灸而強與灸之者,令人火邪入腹,干錯五藏,重加其煩,須灸而不與灸之者,使冷結重冰,久而彌固,氣上沖心,無地消散,可不鑒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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