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倩】
【子集中】【人字部】
【廣韻】【韻會】【正韻】□倉甸切,千去聲。
美好也。
【說文】男子之美稱,若草木之蔥蒨也。
蕭望之字長倩,東方朔字曼倩,皆美也。
又【詩·衞風】巧笑倩兮。
【傳】好口輔也。
又【集韻】【韻會】【正韻】□七正切,淸去聲。
【揚子·方言】東齊之閒,壻謂之倩。
又凡假代及暫雇使令亦曰倩。
【□琳·爲曹洪與魏文帝書】怪乃輕其家丘,謂爲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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