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書-卷之四十六聖集外科鈐上外科鈐上論鍼法十三】
●上古有砭石之制,<內經>有九鍼之別,制雖不同,而去病之意則一也。
且瘡瘍一科,用鍼為貴。
用之之際,雖云量其潰之淺深,尤當隨其肉之厚薄。
若皮薄鍼深,則反傷良肉,益增其潰;肉厚鍼淺,則膿毒不出,反益其痛,用鍼者可不慎哉?至於附骨疽,氣毒流注,及有經久不消,內潰不痛者,宜燔鍼開之。
若治咽喉之患,當用三棱鍼,若丹瘤及癰毒四畔焮赤,疼痛如灼,宜用砭石去血以泄其毒,則重者減,輕者消。
如洪氏室患腹癰,膿脹悶瞀,以臥鍼刺膿出即蘇。
一人患囊癰,膿熟腫脹,小便不利,幾殆,急鍼之,膿水大泄,氣通而愈。
大抵用鍼之法,迎而奪之,順而取之,所謂不治已成治未成,正此意也。
今之患者,或畏鍼而不用,醫者又徇患者之意而不鍼,遂至膿已成而不得潰,或得潰而所傷已深矣,卒之夭枉者,十常八九,亦可悲矣。
見<外科心法> ●經曰:天溫日明,則人血淖溢而衛氣浮,故血易瀉,氣易行;天寒日陰,則人血凝澀而衛氣沉,是以因天時而調血脈也。
故凡遇天寒水冰,或陰氣凝滯之時,欲行鍼刺,則先當溫衣覆蓋,或以艾葉炒熱,或熱鹽熱衣類先熨其處,務令血脈溫和而後刺之,則血瀉氣行,其病立已。
若血寒脈澀,遽爾用鍼,則邪毒不瀉,徒傷良肉,反以益其病也。
●立齋曰:凡元氣虛弱者,必當補助脾胃,禁用刀鍼,若妄用之而去肉去血,使陽隨陰散,是速其危也。
●薛按曰:四明有屠壽卿者,當門齒忽如所擊,痛不可忍,脈洪大而弦。
余曰:弦洪相搏,將發瘡毒也。
先用清胃散加白芷,銀花,連翹一劑,痛即止。
至晚,鼻上發一瘡,面腫黯痛,用前藥加犀角一劑,腫至兩額,口出穢氣,脈益洪大,惡寒內熱,此毒熾血瘀,藥力不能敵也。
乃數砭患處,出紫血,服犀角解毒之藥,翼日腫痛尤甚,又砭患處與唇上,并刺口內赤脈,各出毒血,再服前藥,至數劑而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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