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書-卷之三十九人集婦人規下子嗣類用藥法藥食二】
凡男女胎孕所由,總在血氣,若血氣和平,壯盛者無不孕育,亦育無不長。
其有不能孕者,無非氣血薄弱,育而不長者,無非根本不固。
即如諸病相加,無非傷損血氣,如果邪逆未除,但當以煎劑略為撥正,撥正之後,則必以調服氣血為主,斯為萬全之策。
所以凡用種子丸散,切不可雜以散風消導,及敗血苦寒峻利等藥。
蓋凡宜久服而加以此類,則久而增氣,未有不反傷氣血,而難於孕者也。
再若香附一物,自王好古曰:乃婦人之仙藥,多服亦能走氣。
而後世不言走氣,但相傳曰:香附為婦人之要藥。
由是但治婦人,則不論虛實,無弗用之。
不知香附氣香味辛性燥,惟開鬱散氣,行血導滯,乃其所長,若氣虛用之,大能泄氣,血虛用之,大能耗血,如古方之女金丹,及四製香附丸之類,惟氣實血滯者用之為宜。
凡今婦人十有九虛,顧可以要藥二字而一概用之乎?用之不當,則漸耗漸弱,而胎元之氣必反將杳然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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