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書-卷之三十九人集婦人規下產育類催生三三】
1.凡妊娠胎元完足,彌月而產,熟落有期,非可催也。
所謂催生者,亦不過助其血氣而利導之耳,直待臨期,乃可用脫花煎或滑胎煎,隨證加減主之。
或經日久產,母困倦難生,俱宜服滑胎煎,以助其氣血,令兒速生。
其有氣虛無力,艱於傳送者,必用獨參湯,隨多隨少接濟其力,皆為催生要法。
若期未至而妄用行氣導血等劑以為催生,亦猶摘方苞之萼,揠宋人之苗耳。
2.臨盆將產,腹痛已甚,凡催生之藥,無如脫花煎,少用肉桂五七分為最穩最妙。
若氣虛無力者,加人參二三錢,虛甚者,任意加用之。
3.催生若水血下多,子道乾澀難出者,宜用滑利之物,如豬脂油,蜜,酥油,白,葵子,牛乳,滑石,榆白皮之類以潤之,亦濟急之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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