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書-卷之三十五天集雜證謨諸蟲諸毒附蠱毒蠱毒共三條】
●蠱之為毒,中土少見之,世傳廣奧深山之人,於端午日以毒蛇,蜈蚣,蝦蟆三物同器盛之,任其互相吞食,俟一物獨存者,則為為蠱,又謂之挑生。
凡欲害人,密置其蠱於飲食中,人中其毒,必心腹痛如有蟲嚙,吐下皆如爛絮,若不即治,食人五臟而死;亦有十餘日而死者;更有緩者,待以數月,氣血羸憊,食盡五臟而後死。
●一說兩廣山谷間有草曰胡蔓草,又名斷腸草,若人以急水吞之則急死,以緩水吞之則緩死。
今見荊楚之地,有曰鼠莽草者,人食之則毒死,意即胡蔓草也。
●一說嶺南人取毒蛇殺之,以草覆之,以水洒之,數日菌生,取菌為末,酒調以毒人。
始亦無患,再後飲酒則毒作而死。
其俗淫婦多自合北人,日久情好,又不肯逐人歸,乃陰以毒投飲食中,北人歸則戒之曰:子去幾時還。
若從其言,則復以藥解之,若過期不往則死矣,名曰定年蠱。
北人至彼,宜預防之,須備解毒丹之類,隨身勿忘,凡稍覺飲食之後,四大不調,宜即服解藥。
若不預識其機,備有藥餌,恐一時倉卒不救,所謂有備無患,重生者不可忽也。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aa.wsky.ink/)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