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書-卷之三十五天集雜證謨諸蟲論證共三條】
1.蟲之為病,人多有之,由於化生,誠為莫測。
在古方書雖曰由濕,由熱,由口腹不節,由食飲停積而生,是固皆有之矣,然以常見驗之,則凡臟強氣盛者,未聞其有蟲,正以隨食隨化,蟲自難存;而蟲能為患者,終是臟氣之弱,行化之遲,所以停聚而漸致生蟲耳。
然則或由濕熱,或由生冷,或由肥甘,或由滯膩,皆可生蟲,非獨濕熱已也。
然以上數者之中,又惟生冷生蟲為最,即如收藏諸物,但著生水,或近陰濕,則最易蛀腐,非其義乎?
故凡欲愛養小兒,即當節其水果,以防敗脾,此實緊要之一端也。
至若治蟲之法,雖當去蟲,而欲治生蟲之本以杜其源,猶當以溫養脾腎元氣為主,但使臟氣陽強,非惟蟲不能留,亦自不能生也。
余製有溫臟丸方,最所宜也。
2.蟲之為病,其類不一,或由漸而甚,或由少而多,及其久而為害,則為腹痛食減,漸至羸瘠而危者有之。
凡蟲痛證,必時作時止,來去無定,或嘔吐青黃綠水,或吐出蟲,或痛而坐臥不安,或大痛不可忍,面色或青或黃或白,而唇則紅,然痛定則能飲食者,便是蟲積之證,速宜逐之。
3.<本事方>云:心蟲曰蚘,脾蟲曰寸白,腎蟲如寸截絲縷,肝蟲如爛杏,肺蟲如蠶,皆能殺人,惟肺蟲為急。
肺蟲居葉之內,蝕入肺系,故成瘵疾,咯血聲嘶,藥所不到,治之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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