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書-卷之三十一貫集雜證謨黃疸論治共五條】
1.陽黃證,多以脾濕不流,鬱熱所致,必須清火邪,利小水,火清則溺自清,溺清則黃自退。
輕者宜茵陳飲,大分清飲,梔子柏皮湯之類主之,若閉結熱甚,小便不利,腹滿者,宜茵陳蒿湯,梔子大黃湯之類主之。
2.陰黃證,多由內傷不足,不可以黃為意,專用清利,但宜調補心脾腎之虛,以培氣血,血氣復則黃必自盡退,如四君子湯,五君子煎,壽脾煎,溫胃飲之類,皆心脾之要藥也。
若六味丸,八味丸,五福飲,理陰煎,及左歸,右歸,六味回陽等飲,皆陰中之陽虛者所宜也。
若元氣虛不至甚,而兼多寒濕者,則以五苓散,四苓散,或茵陳五苓散之屬加減用之,亦可。
3.傷寒發黃,凡表邪未清,而濕熱又盛者,其證必表裏兼見,治宜雙解,以柴苓湯,或茵陳五苓散主之。
若內熱盛,而表邪仍在者,宜柴苓煎主之。
若但有濕熱內實脹閉等證,而外無表邪者,宜茵陳蒿湯主之。
若因內傷勞倦,致染傷寒者,亦多有發黃之證,但察其本無濕熱實邪等證,即當以陰黃之法調補治之,或用韓祗和法亦可,若但知攻邪,則未有不敗。
故孫真人曰:黃疸脈浮者,當以汗解之,宜桂枝加黃耆湯,此即補虛散邪之法也。
外傷寒門別有正條,所當並察。
4.膽黃證,皆因傷膽而然,膽既受傷,則臟氣之損敗可知,使非修緝培補,則必至決裂,故凡遇此等證候,務宜大用甘溫,速救元氣。
然必察其所因之本,或兼酸以收其散亡,或兼澀以固其虛脫,或兼重以鎮其失守之神魂,或與開道利害以釋其不解之疑畏。
凡諸用藥,大都宜同陰黃證治法,當必有得生者。
若治此證,而再加剋伐,分利,則真如壓卵矣。
5.治黃之法,本當清濕利小便,然亦多有不宜利者,說詳濕證門論治中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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