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書-卷之二十九必集雜證謨淋濁論證共四條】
1.便濁證有赤白之分,有精溺之辨。
凡赤者多由於火。
白者寒熱俱有之。
由精而為濁者,其動在心腎。
由溺而為濁者,其病在膀胱,肝,脾。
2.赤濁之證,有溺之赤色者,有帶血而赤者。
若見鮮血,則當從血證門溺血條下治之。
若溺之黃赤者,此固多有火證,然必赤而痛澀,及別有火脈火證,方可以火證赤濁論治。
若或以勞倦過傷,或以久病,或以酒色耗傷真陰,或以素服清涼等藥,愈服愈赤,愈見短少,而且無痛澀等證者,此係水虧液涸,全非赤濁之比。
經曰:中氣不足,溲便為之變,即此類也。
但當溫補下元,使之氣化,水必自清,切不可因小便黃赤,一概皆從火治。
3.白濁證,有濁在溺者,其色白如泔漿,凡肥甘酒醴,辛熱炙之物,用之過當,皆能致濁,此濕熱之由內生者也。
又有炎熱濕蒸,主客時令之氣,侵及臟腑者,亦能致濁,此濕熱之由外入者也。
然自外而入者少,自內而生者多,總之必有熱證熱脈,方是火證,清去其火,則濁無不愈矣。
有濁在精者,必由相火妄動,淫慾逆精,以致精離其位,不能閉藏,則源流相繼,淫溢而下,移熱膀胱,則溺孔澀痛,清濁並至,此皆白濁之因熱證也。
及其久也,則有脾氣下陷,土不制濕,而水道不清者,有相火已殺,心腎不交,精滑不固,而遺濁不止者,此皆白濁之無熱證也。
有熱者,當辨心腎而清之,無熱者,當求脾腎而固之,舉之,治濁之法無出此矣。
4.淋之為病,小便痛澀滴瀝,欲去不去,欲止不止者是也,是亦便濁之類,而實濁之甚者,但濁出於暫,而久而不已,則為淋證。
其證則或有流如膏液者,或出如砂石而痛不可當者,或有如筋條者,或時為溺血,血條者,此淋之與濁誠有不同,故嚴氏有五淋之辨,曰氣,石,血,膏,勞也。
氣淋為病,小便澀,常有餘瀝。
石淋,莖中痛,溺如砂石,不得卒出。
膏淋,溺如膏出。
勞淋勞倦即發,痛引氣衝。
血淋,遇熱即發,其則溺血,候其鼻頭色黃者,小便難也。
大抵此證,多由心腎不交,積蘊熱毒,或酒後房勞,服食燥熱,七情鬱結所致。
此嚴氏之說,固已盡之,然淋之初病,則無不由乎熱劇,無容辨矣。
但有久服寒涼而不愈者,又有淋久不止,及痛澀皆去,而膏液不已,淋如白濁者,此惟中氣下陷,及命門不固之證也。
故必以脈以證,而察其為寒,為熱,為虛,庶乎治不致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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