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書-卷之二十四心集雜證謨痢疾論瀉痢虛實共三條】
1.凡治痢疾,最當察虛實,辨寒熱,此瀉痢中最大關係,若四者不明,則殺人甚易也。
2.實證之辨,必其形氣強壯,脈息滑實,或素縱口腹,或多脹滿堅痛,及年少新病,脾氣未損者,方可用治標之法,微者行之,利之,甚者瀉之。
3.虛證之辨,有形體薄弱者,有顏色清白者,有脈雖緊數而無力無神者,有脈見真弦而中虛似實者,有素稟陽衰者,有素多淡素者,有偶犯生冷者,有偶中雨水陰寒者,有偶因飲食不調者,有年衰脾弱者。
以上諸證,凡其素無縱肆,而忽患瀉痢,此必以或瓜或果,或飲食稍涼,偶傷胃氣而然,果何積之有?
又何熱之有?
總惟脾弱之輩,多有此證。
故治此者,只宜溫調脾腎,但使脾溫則寒去,即所以逐邪也。
且邪本不多,即用溫補健脾,原無妨礙,不過數劑,自當全愈。
切不可妄云補住邪氣,而先用攻積,攻滯及清火等藥,倘使脾氣再傷,則輕者反重,重者必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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