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書-卷之十三性集雜證謨瘟疫清利法共三條】
1.凡治傷寒,瘟疫,宜清利者,非止一端,蓋火實者宜清火,氣實者宜行氣,食滯者宜消食,痰盛者宜化痰,皆所謂清利也。
凡此數者,滯去則氣行,而表邪自解,然此宜用於邪實等證,而本非虛證之所宜。
其有虛中挾實者,不妨少為兼用,此中權度,自有其宜。
若病在危急,則毫不容謬,設不當清而妄用之,亦與撲殘燈者無異也。
2.傷寒火盛者,治宜清解。
若熱入陽明,煩渴躁熱,脈洪便實,而邪有不解者,宜柴胡白虎煎,或單用白虎湯,太清飲,或玉泉散。
若汗後仍熱者,亦宜用之。
若傷寒口渴,煩熱赤斑,脈洪大而無力者,宜人參白虎湯。
若傷寒邪在太陽,發熱頭痛,脈洪大,表邪未解,而內熱又甚者,宜一柴胡飲,或三黃石膏湯,或六神通解散。
若六經通熱,火邪不解,或狂斑煩躁,或頭紅面赤,口乾舌黑,脈洪邪實者,宜抽薪飲,或黃連解毒湯,或加柴胡。
若傷寒熱入血室,吐斑黃,及血熱血燥,不能作汗而邪不解者,宜<局方>犀角地黃湯,熱甚者,宜<良方>犀角地黃湯。
若熱邪閉結血分,大便不通,而邪不能解者,宜<拔萃>犀角地黃湯。
若少陰水虧,陽明火盛,熱渴失血,牙痛便結,脈空作喘,而邪不能解者,宜玉女煎。
若傷寒陽邪亢盛,血脈不通而四肢厥逆者,謂之熱厥,宜四逆散。
若暑月時行瘟疫,表裏俱熱,宜清宜解者,羌活升麻湯。
若傷寒熱結膀胱,而小水不利,火邪不退,或挾熱泄瀉者,宜大分清飲,或柴芩煎,或益元散。
若傷寒實熱內蓄,小水不利,而口渴煩熱發黃者,宜茵陳飲,或大分清飲。
凡瘟疫熱甚,而煩渴不寧者,宜雪梨漿時時與之,解渴退火最妙,大勝於益元散。
冷水稟天一之性,甘而不苦,故大能清熱解煩,滋陰壯水。
凡火盛水涸,大渴便結,營衛熱閉不能作汗者,最宜用之。
雖虛證不可用,然亦有當用者。
但察其喉口熱極,唇舌乾焦,大便秘結不通,而大渴喜冷者,此陰虛水虧證也,不妨與人參,熟地,桂,附,乾薑之屬,相間并用,藉以滋陰,其功不小。
惟大便不結,及微熱微渴,勞倦陽虛等證,最不宜用,若妄用之,則多致寒顫而敗。
3.傷寒兼雜證者,治宜調和,清利。
凡傷寒兼風,發熱,欬嗽多痰者,宜柴陳煎。
若食滯氣實,邪結胃脘,而表不解者,宜大和中飲加柴胡。
若感四時寒濕之氣,以致脾胃不和,或嘔或吐,或泄瀉脹滿者,宜平胃散。
或寒盛多吐者,宜和胃飲。
若外感風寒,內停飲食,頭痛寒熱,或為吐瀉脹滿者,宜藿香正氣散。
若感四時寒濕,發熱發黃,身痛脈緊,中寒泄瀉,小水不利者,宜柴苓飲。
若中無寒而多火者,宜柴苓湯。
若外傷暑熱,霍亂泄瀉,小水不利,腹痛脹滿,內陰外陽者,宜五苓散。
若外傷寒濕,一身盡痛者羌活勝濕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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