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景岳全書-卷之十六理集雜證謨關格論證共四條】
[打印本頁]
作者:
我本善良
時間:
2012-9-2 20:27
標題:
【景岳全書-卷之十六理集雜證謨關格論證共四條】
【
景岳全書-卷之十六理集雜證謨關格論證共四條
】
1.關格一證在[內經]本言脈體,以明陰陽離絕之危證也,如六節藏象論,終始篇,禁服篇及脈度,經脈等篇言之再四,其重可知。
自秦越人[三難]曰:上魚為溢,為外關內格。
入尺為覆,為內關外格。
此以尺寸言關格,已失本經之意矣。
又仲景曰:在尺為關,在寸為格,關則不得小便,格則吐逆。
故後世自叔和,東垣以來,無不以此相傳,而竟置關格一證於烏有矣。
再至丹溪,則曰此證多死,寒在上,熱在下,脈兩寸俱盛四倍以上,法當吐,以提其氣之橫格,不必在出痰也。
愚謂兩寸俱盛四倍,又安得為寒在上耶?
且脈大如此,則浮豁無根,其虛可知,又堪吐乎?
謬而又謬,莫此甚矣。
夫[內經]云:人迎四倍,寸口四倍,既非尺寸之謂,而曰吐逆者,特隔食一證耳,曰不得小便者,特癃閉一證耳,二證自有本條,其與關格何涉?
數子且然,況其他乎,又安望治此者之無謬哉。
2.關格證在[內經]本以人迎察六腑之陽,寸口察五臟之陰,人迎盛至四倍已上,此陽明經孤陽獨見,水不濟火也,故曰格陽,格陽者,陰格於陽也。
氣口盛至四倍已上,此太陰經元陰無主,氣不歸精也,故曰關陰,關陰者,陽關於陰也。
若人迎寸口俱盛至四倍以上,且大且數,此其陽氣不藏,故陰中無陽,陰氣不升,故陽中無陰,陰陽相離,故名關格也。
凡見此者,總由酒色傷腎,情慾傷精,以致陽不守舍,故脈浮氣露,亢極如此,此則真陰敗竭,元海無根,是亢龍有悔之象,最危之候也。
3.[內經]以人迎寸口並診關格,今後世診法,則但取寸口,而不察人迎,似於法有未盡,然寸口為脈之大會,而脈見於彼,未有不見於此者,所以但察氣口,則人迎之脈亦可概見。
故凡見寸口弦大至極,甚至四倍已上,且大且數者,便是關格之脈,不得誤認為火證。
余嘗診此數人,察其脈則如弦如革,洪大異常,故云四倍;察其證則脈動身亦動,凡乳下之虛里,臍傍之動氣,無不舂舂然,振振然與脈俱應者;察其形氣,則上有微喘,而動作則喘甚,肢體而力,而寤寐多慌張。
謂其為虛損,則本無欬嗽失血等證;謂其為痰火,則又無實邪發熱等證,此關格之所以異也。
然惟富貴之人及形體豐肥者,多有此證,求其所因,則無非耽嗜少艾,中年酒色所致,是雖與勞損證若有不同,而實即勞損之別名也。
此老成之人所以當知慎也。
有喘論在喘證門,互閱可也。
4.本經脈度篇所云:陰氣太盛,則陽氣不能榮也,故曰關;陽氣太盛,則陰氣弗能榮也,故曰格,陰陽俱盛,不能相榮,故曰關格,關格者,不得盡期而死,此舉脈證而兼言之也。
若以脈言則如前之四倍者是也;若以證言,則又有陰陽俱盛者,以陽病極於陽分,而陰病極於陰分也。
凡陽盛於陽者,若乎當瀉,而陰分見陰,有不可瀉。
陰極於陰者,若乎當補,而陽分見陽,又不可補。
病若此者,陽自陽而陽中無陰,陰自陰而陰中無陽,上下否隔,兩顧弗能,補之不可,瀉之又不可,是亦關格之證也,有死而已。
此與真寒假熱,真熱假寒之證,大有不同,學者當辨其疑似。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aa.wsky.ink/)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