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宗金鑑 痘診心法要訣 疹門 麻疹主治大法 132】
疹宜發表透為先,最忌寒涼毒內含,已出清利無餘熱,沒後傷陰養血痊。
〔註〕:
凡麻疹出貴透徹,宜先用表發,便毒盡達於肌表。
若過用寒涼,冰伏毒熱,則必不能出透,多致毒氣內攻,喘悶而斃。
至若已出透者,又當用清利之品,使內無餘熱,以免疹後諸證。
且麻疹屬陽熱,甚則陰分受傷,血為所耗,故沒後須以養血為主,可保萬全。
此首尾治疹之大法,至於臨時權變,惟神而明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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