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漁齋醫話 橘旁雜論下卷 治重疾須用重藥32】
病當危急時,非峻重之劑,不能救百中之一二。
今之醫者,皆顧惜名節,姑以輕平之方,冀其偶中,幸而不死,則曰是我之功;不幸而死,則曰非我之罪。
恐真心救世,不應如此也。
真心救世者,必慨然以生死為己任。
當寒即寒,當熱即熱;當補即補,當攻即攻。
不可逡巡畏縮,而用不寒不熱,不補不攻,如諺所謂不治病,不傷命之藥。
嗟乎﹗既不治病,欲不損命,有是理耶?倘於此認不的確,不妨缺疑,以待高明。
慎勿嘗試,以圖僥幸,庶不負仁者之初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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