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經 卷二十二 針刺類 刺害309】
(《素問‧刺禁論》全)
黃帝問曰︰願聞禁數。
岐伯對曰︰臟有要害,不可不察,(要害,言各有所要,亦各有所害,當詳察也。)
肝生於左,(肝木王於東方而主發生,故其氣生於左。)
肺藏於右,(肺金王於西方而主收斂,故其氣藏於右。)
心部於表,(心火主陽在上,故其氣部於表。)
腎治於裡,(腎水主陰在下,故其氣治於裡。)
脾為之使,(脾土王於四季,主營運水穀以溉五臟,故為之使。)
胃為之市,(胃納水穀,無物不容,故為之市。)
膈肓之上,中有父母,(膈,膈膜也。
肓,心之下,膈之上也。
膈肓之上,心肺所居。
心為陽中之陽,肺為陽中之陰,心主血,肺主氣,營衛於身,故稱父母。)
七節之旁,中有小心,(人之脊骨共二十一節,自上而下當十四節之間,自下而上是為第七節。
其兩旁者,乃腎俞穴。
其中,則命門外俞也。
人生以陽氣為本,陽在上者謂之君火,君火在心,陽在下者謂之相火,相火在命門,皆真陽之所在也,故曰七節之旁,中有小心。)
從之有福,逆之有咎。
(從謂順其氣,逆謂喪其真也。
上文八者,皆人生神氣之所在,順之則福延,逆之則咎至,乃所謂臟之要害也。)
刺中心,一日死,其動為噫。
(此下言刺害也。
心為五臟六腑之主,故中之者不出一日,其死最速。
動,變動也。
心在氣為噫,噫見則心氣絕矣。
噫音伊芳。)
刺中肝,五日死,其動為語。
(語,謂無故妄言也。
肝在氣為語,語見則肝絕矣。)
刺中腎,六日死,其動為嚏。
(《診要經終論》曰︰中腎七日死。
《四時刺逆從論》曰︰其動為嚏為欠。
見則腎氣絕矣。)
刺中肺,三日死,其動為咳。
(肺在氣為咳,咳見則肺氣絕矣。
《診要經終論》曰︰中肺者五日死。)
刺中脾,十日死,其動為吞。
(脾在氣為吞,吞見則脾絕矣。
《診要經終論》曰︰中脾者五日死。
愚按︰上文刺傷五臟,死期各有遠近者,以陰陽要害之有緩急也。
蓋死生之道,惟陽為主,故傷於陽者為急,傷於陰者稍遲。
心肺居於膈上,二陽臟也,心為陽中之陽,肺為陽中之陰,故心為最急而一日,肺次之而三日。
肝脾腎居於膈下,三陰臟也,肝為陰中之陽,腎為陰中之陰,脾為陰中之至陰,故肝稍急而五日,腎次之而六日,脾又次之而十日。
此緩急之義也。
按︰《診要經終論》王氏以五行之數為注,脾言生數,肺言生數之餘,腎言成數之餘,心則不及言數,此其說若乎近理;然或此或彼,或言或不言,難以盡合,恐不能無勉強耳。
《四時刺逆從論》之文,與本篇同,見前十九。)
刺中膽,一日半死,其動為嘔。
(膽屬少陽,乃生氣所在,為六腑之一,然藏而不瀉,又類乎臟,凡十一臟者,皆取決於膽,是謂中正之官,奇恆之腑,傷之者其危極速,故本篇不及六腑,獨言膽也。
嘔出於胃,而膽証忌之,木邪犯土,見則死矣。)
刺跗上,中大脈,血出不止死。
(跗上,足面也。
大脈,足陽明沖陽穴,胃經之原也。
胃為五臟六腑水穀氣血之海,若刺之過傷,以致血出不止,則海竭氣亡,必致死也。)
刺面,中溜脈,不幸為盲。
(溜,流也。
凡血脈之通於目者,皆為溜脈。
按《大惑論》曰︰五臟六腑之精氣,皆上注於目而為之精。
《論疾診尺篇》曰︰赤脈從上下者,太陽病;從下上者,陽明病;從外走內者,少陽病。
此皆溜脈之義。
刺面者不知溜脈而誤中之,傷其精氣,故令人盲。)
刺頭,中腦戶,入腦立死。
(腦戶,督脈穴,在枕骨上,通於腦中。
腦為髓海,乃元陽精氣之所聚,針入腦則真氣泄,故立死。)
刺舌下,中脈太過,血出不止為喑。
(舌下脈者,任脈之廉泉穴,足少陰之標也。
中脈太過,血出不止則傷腎,腎虛則無氣,故令人喑。
按《憂恚無言篇》曰︰足之少陰,上系於舌,終於橫骨,終於會厭。
《脈解篇》曰︰內奪而厥,則為喑俳,此腎虛也。
然則喑本於腎,無所疑矣。)
刺足下布絡,中脈,血不出為腫。
(足下布絡,足跗下浮淺散見之絡也。
邪在布絡而刺中其脈,過於深矣。
若血不出,氣必隨針而壅,故為腫也。)
刺 中大脈,令人仆,脫色。
( ,足太陽委中穴也。
刺委中而中其大脈,傷陰氣於陽經,故令人仆倒且脫色也。
,隙同。
仆音付。)
刺氣街,中脈,血不出為腫鼠仆。
(氣街即氣沖,足陽明經穴。
仆當作鼷。
刺氣街者,不中穴而旁中其脈,若血不出,當為腫於鼠鼷也。)
刺脊間,中髓,為傴。
(傴,傴僂也。
刺脊太深誤中髓者,傷腰背骨中之精氣,故令人蜷曲不能伸也。
傴,雍主切。)
刺乳上,中乳房,為腫,根蝕。
(乳之上下,皆足陽明脈也。
乳房乃胸中氣血交湊之室,故刺乳上之穴而誤中乳房,則氣結不散,留而為腫,腫則必潰,且並乳根皆蝕而難於愈也。
蝕,食同。)
刺缺盆,中內陷,氣泄,令人喘、咳逆。
(缺盆,在肩前橫骨上陷者中,為五臟六腑之道。
凡刺缺盆過深,中其內陷之脈,致傷臟氣者,令人為喘為咳逆,蓋五臟皆能動喘及為咳逆也。)
刺手魚腹,內陷,為腫。
(魚腹,手太陰經之脈。
刺之太深內陷,必反致邪而為腫也。)
無刺大醉,令人氣亂。
(大醉,亂人氣血,因而刺之,是益其亂。)
無刺大怒,令人氣逆。
(怒本逆氣,乘怒刺之,其逆益甚。)
無刺大勞人,(大勞者氣乏,刺之則氣愈耗。)
無刺新飽人,(新飽者穀氣盛滿,經氣未定,刺之恐其易泄。)
無刺大飢人,(飢人氣虛,刺則愈傷其氣。)
無刺大渴人,(渴者液少,刺則愈亡其陰。)
無刺大驚人。
(驚者氣怯,刺則氣愈散矣。)
刺陰股,中大脈,血出不止死。
(陰股大脈,足太陰箕門、血海之間。
血出不止則脾氣脫,故至於死。)
刺客主人,內陷中脈,為內漏,為聾。
(客主人,足少陽經穴。
刺之太深,則內陷中脈。
膿生耳底,是為內漏。
傷其經氣,故致聾也。)
刺膝髕,出液,為跛。
(髕,膝蓋骨也。
膝者筋之府,刺膝髕之下而出其液,則液泄筋枯,故令人跛。
髕,頻、牝二音。
跛,補火切。)
刺臂太陰脈,出血多,立死。
(臂太陰,肺脈也。
肺主氣以行營衛,血出多而營衛絕,氣散則死也。)
刺足少陰脈,重虛出血,為舌難以言。
(足少陰,腎脈也。
少陰之脈循喉嚨系舌本,腎既虛而復刺出血,是重虛也,故令舌難以言。)
刺膺中,陷中肺,為喘逆仰息。
(肺近膺中而誤中之,則肺氣上泄,故為喘為逆,仰首而息也。)
刺肘中,內陷,氣歸之,為不屈伸。
(肘中者,手太陰之尺澤、厥陰之曲澤皆是也。
深刺內陷,必損其氣,氣泄於此,則氣歸之,故為不能屈伸。)
刺陰股下三寸,內陷,令人遺溺。
(陰股之脈,足三陰也,皆上聚於陰器;惟少陰之在股間者,有經無穴。
其在氣沖下三寸者,足厥陰之五裡也,主治腸中熱滿不得溺。
若刺深內陷,令人遺溺不禁,當是此穴。
然厥陰之陰包,陽明之箕門,皆治遺溺;若刺之太深,則溺反不止矣。)
刺腋下脅間,內陷,令人咳。
(腋下脅間,肺所居也。
若刺深內陷,中其肺臟,故令人咳。)
刺少腹,中膀胱溺出,令人少腹滿。
(刺中膀胱則胞氣泄,故溺出於外而為小腹滿。)
刺 腸,內陷,為腫。
( 腸,足肚也。
肉濃氣深,不易行散,故刺而內陷則為腫。)
刺匡上,陷骨中脈,為漏為盲。
(匡,眼匡也。
目者宗脈之所聚,刺匡上而深陷骨間,中其目系之脈,則流淚不止而為漏,視無所見而為盲也。)
刺關節中,液出,不得屈伸。
(腰脊者,身之大關節也。
手肘足膝者,四肢之關節也。
諸筋者皆屬於節,液出則筋枯,故為不得屈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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