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經 卷二十一 針刺類 刺頭痛288】
(《靈樞‧厥病篇》)
厥頭痛,面若腫起而煩心,取之足陽明、太陰。
(厥,逆也。
邪逆於經,上干頭腦而為痛者,曰厥頭痛也。
下仿此。
足陽明之脈上行於面,其悍氣上沖頭者,循眼系入絡腦,足太陰支者注心中,故以頭痛而兼面腫煩心者,當取足之陽明、太陰也。)
厥頭痛,頭脈痛,心悲善泣,視頭動脈反盛者,刺盡去血,後調足厥陰。
(頭脈痛者,痛在皮肉血脈之間也。
心悲善泣者,氣逆在肝也。
故當先視頭脈之動而盛者,刺去其血以泄其邪,然後取足厥陰肝經而調補之,以肝脈會於巔也。)
厥頭痛,貞貞頭重而痛,瀉頭上五行、行五,先取手少陰,後取足少陰。
(貞貞,堅固貌,其痛不移也。
頭上五行、行五,即前篇熱病五十九俞之穴,所以散諸陽之熱逆也。
先取手少陰心經,瀉南方以去火也。
後取足少陰腎經,補北方以壯水也。)
厥頭痛,意善忘,按之不得,取頭面左右動脈,後取足太陰。
(脾藏意,意傷則善忘。
陽邪在頭而無定所,則按之不得。
故當先取頭面左右動脈以泄其邪,後取足太陰經以補脾氣也。)
厥頭痛,項先痛,腰脊為應,先取天柱,後取足太陽。
(項先痛,腰脊為應,皆足太陽經也。
故當先取天柱,後及本經之下 。)
厥頭痛,頭痛甚,耳前後脈涌有熱,瀉出其血,後取足少陽。
(耳之前後,足少陽經也。
其脈涌而熱者,當瀉出熱血,仍取本經之穴。
有熱,一本雲有動脈。)
真頭痛,頭痛甚,腦盡痛,手足寒至節,死不治。
(頭痛有二︰上文言厥頭痛者可治,此言真頭痛者不可治。
蓋頭為諸陽之會,四肢為諸陽之本,若頭痛甚而遍盡於腦、手足寒至節者,以元陽敗竭,陰邪直中髓海,故最為凶兆。)
頭痛不可取於者,有所擊墮,惡血在於內,若肉傷痛未已,可則刺,不可遠取也。
(頭痛因於擊墮者,多以惡血在脈絡之內,故傷痛未已,若可刺者,但當刺去其痛處之血,不可遠取滎 ,徒傷正氣,蓋此非大經之病也。)
頭痛不可刺者,大痺為惡,日作者,可令少愈,不可已。
(痺之甚者,謂之大痺。
其証則風寒濕三氣雜至,合成惡患,令人頭痛,不可刺也。
若日作者,則猶有間止,故刺之可令少愈,終亦不能全已也。)
頭半寒痛,先取手少陽、陽明,後取足少陽、陽明。
(頭半寒痛者,偏頭冷痛也。
手足少陽陽明之脈,皆循耳上行頭角,故當先取手經以去其標,後取足經以去其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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