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經 卷十八 疾病類 四時病死期244】
(《素問‧陰陽類論》)
雷公曰︰請問短期。
黃帝曰︰冬三月之病,病合於陽者,至春正月,脈有死癥,皆歸出春。
(冬三月者,陰盛時也。
病合於陽者,陽証陽脈也。
出春,春盡夏初也。
以水王之時而病合於陽者,時氣不足,病氣有餘也。
及至孟春正月,陽氣發生,則陽邪愈勝,陰氣愈竭。
若脈有死癥,則出春交夏而陽盛陰衰俱已至極,無所逃矣。)
冬三月之病,在理已盡,草與柳葉皆殺,(在理已盡,謂察其脈証之理,已無生意也。
以冬月之病而得此,則凡草色之青,柳葉之見,陰陽氣易,皆其死期,故云皆殺也。
殺,少戒切。)
春陰陽皆絕,期在孟春。
(陰陽皆絕,謂陰中無陽,陽中無陰,彼此相絕,不交 通也。
病由冬月而春猶若此,是生氣之竭也,短期當在孟春矣。)
春三月之病曰陽殺,(春月陽氣方升,而病在陽者,故曰陽殺。
殺者,衰也。)
陰陽皆絕,期在草干。
(以三春陽殺之病,而陰陽痞絕者,期在深秋草干之時,金氣勝而病發於春者死矣。)
夏三月之病,至陰不過十日,(脾腎皆為至陰,夏三月以陽盛之時而脾腎傷極,則真陰敗絕,天干易氣不能堪矣,故不過十日也。)
陰陽交,期在 水。
(陰陽交者,陰脈見於陽,則陽氣失守,陽脈見於陰,則陰氣失守。
若是者,雖無危証而脈象已逆,見於夏月,則危於仲秋 水之時也。
音斂,清也。)
秋三月之病,三陽俱起,不治自已,(秋時陽氣漸衰,陰氣漸長,雖三陽脈病俱起,而陽不勝陰,故自已也。)
陰陽交合者,立不能坐,坐不能起,(秋氣將斂未斂,故有陰陽交合為病者,則或精或氣必有所傷,而致動止不利。
蓋陽勝陰,故立不能坐;陰勝陽,故坐不能起。)
三陽獨至,期在石水,(三陽獨至即三陽並至,陽亢陰竭之候也。
陰竭在冬,本無生意,而孤陽遇水,終為撲滅,故期在冰堅如石之時也。)
二陰獨至,期在盛水。
(二陰全元起本作三陰。
即所謂三陰並至,有陰無陽也。
盛水者,正月雨水之候。
孤陰難以獨立,故遇陽勝之時,則不能保其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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