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經 卷十二 論治類 久病而瘠必養必和140】
(素問五常政大論)
帝曰︰其久病者,有氣從不康,病去而瘠奈何?
(謂氣已順而身猶不康,病已去而形則瘠瘦也。瘠音寂。)
岐伯曰︰昭乎哉聖人之問也。
化不可代,時不可違。
(化,造化也。
凡造化之道,衰王各有不同,如木從春化,火從夏化,金從秋 化,水從冬化,土從四季之化,以及五運六氣各有所主,皆不可以相代也,故曰化不可代。
人之臟氣,亦必隨時以為衰 王,欲復臟氣之虧,不因時氣不可也,故曰時不可違。
不違時者,如金水根於春夏,木火基於秋冬,臟氣皆有化原,設 不預為之地,則臨時不易於復元,或邪氣乘虛再至,雖有神手,無如之何矣。
愚按︰此節諸注皆謂天地有自然之化,人力不足以代之,故曰化不可代。
然則當聽之矣,而下文曰養之和之者,又將何所為乎?謂非以人力而贊天工者乎?其說不然也。)
夫經絡以通,血氣以從,復其不足,與眾齊同,(疾病既去而不求其復,則元氣由衰而瘠矣。
養之和之,靜以待時,謹守其氣,無使傾移,其形乃彰,生氣以長,命曰聖王。
(養者,養以氣味。
和者,和以性情。
靜以待時者,預有修為而待時以復也。
如陽虛者喜春夏,陰虛者喜秋冬,病在肝者愈於夏,病在心者愈於長夏,病在脾者愈於秋,病在肺者愈於冬,病在腎者愈於春,皆其義也。
謹守其氣,無使傾移,則固有弗失,日新可期,是即復原之道,而生氣可漸長矣。)
故大要曰︰無代化,無違時,必養必和,待其來復。
此之謂也。
帝曰︰善。
(大要,上古書名。
此引古語以明化不可代,時不可失,不可不養,不可不和,以待其來復,未有不復者矣。
來復之義,即易之復卦,一陽生於五陰之下,陽氣漸回則生意漸長,同此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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