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類經 卷十二 論治類 為治之道順而已矣130】 [打印本頁]

作者: 我本善良    時間: 2012-8-31 20:49
標題: 【類經 卷十二 論治類 為治之道順而已矣130】

類經 卷十二 論治類 為治之道順而已矣130

 

 

(靈樞師傳篇)

 

黃帝曰︰余聞先師,有所心藏,弗著於方。

 

余願聞而藏之,則而行之,上以治民,下以治身,使百姓無病,上下和親,德澤下流,子孫無憂,傳於後世,無有終時,可得聞乎?

 

岐伯曰︰遠乎哉問也。

 

夫治民與自治,治彼與治此,治小與治大,治國與治家,未有逆而能治之也,夫惟順而已矣。

 

順者,非獨陰陽脈論氣之逆順也百姓民眾皆欲順其志也。

 

(順 之為用,最是醫家肯綮,言不順則道不行,志不順則功不成,其有必不可順者,亦未有不因順以相成也。

 

嗚呼﹗能卷舒 於順不順之間者,非通變之士,有未足以與道也。)

 

黃帝曰︰順之奈何?岐伯曰︰入國問俗,入家問諱,上堂問禮,臨病人問所便。

 

(禮雲入國問禁,而此云問俗者,以五方風氣有殊,崇尚有異,聖人必因其所宜而為之治,故不曰禁而曰俗也。

 

諱者,忌也。

 

人情有好惡之偏,詞色有嫌疑之避,犯之者取憎,取憎則不相合,故入家當問諱。

 

禮者,儀文也。

 

交接有體,進止有度,失之者取輕,取輕則道不重,故上堂當問禮。

 

便者,相宜也。

 

有居處之宜否,有動靜之宜否,有陰陽之宜否,有寒熱之宜否,有情性之宜否,有氣味之宜否,臨病患而失其宜,施治必相左矣,故必問病患之所便,是皆取順 之道也。)

 

黃帝曰︰便病患奈何?岐伯曰︰夫中熱消癉則便寒,寒中之屬則便熱。

 

(此下皆言治病之所便也。

 

中熱者,中有熱也。

 

消癉者,內熱為癉,善飢渴而日消瘦也。

 

凡熱在中則治便於寒,寒在中則治便於熱,是皆所以順病情也。

 

癉音丹,又上、去二聲。)

 

胃中熱則消穀,令人懸心善飢。

 

(消穀者,穀食易消也。

 

懸心者,胃火上炎,心血被爍而懸懸不寧 也。

 

胃熱消穀,故令人善飢。)

 

臍以上皮熱,腸中熱則出黃如糜。

 

(臍以上者,胃與小腸之分也。

 

故臍以上皮熱者,腸中亦熱也。

 

出黃如糜者,以胃中濕熱之氣,傳於小腸所致也。

 

糜,腐爛也。

 

上二節皆熱証便寒之類。)

 

臍以下皮寒,胃中寒則腹脹,腸中寒則腸鳴飧泄。

 

(臍以下皮寒者,以腸胃中寒也。

 

胃中寒,則不能運化而為腹脹。

 

腸中寒,則陰氣留滯,不能泌別清濁而為腸鳴飧泄。

 

是皆寒証便熱之類。

 

飧音孫。

 

水穀不化曰飧泄。)

 

胃中寒腸中熱則脹而且泄。

 

(上文言腸中寒者泄,而此言腸中熱者泄,所以有熱泄寒泄之不同,而熱泄謂之腸垢,寒泄謂之騖溏也。)

 

胃中熱腸中寒則疾飢,小腹痛脹。

 

(胃中熱則善消穀,故疾飢。

 

腸中寒則陰氣聚結不行,故小腹切痛而脹。

 

上二節皆當因其寒熱而隨所宜以調之者也。)

 

黃帝曰︰胃欲寒飲,腸欲熱飲,兩者相逆,便之奈何?且夫王公大人血食之君,驕恣從欲,輕人而無能禁之,禁之則逆其志,順之則加其病,便之奈何?治之何先?(胃中熱者欲寒飲,腸中寒者欲熱飲,緩急之治當有先後,而喜惡之欲難於兩從,且以貴人多任性,此順之所以難,而治之當有法也。

 

從,縱同。)

 

岐伯曰︰人之情,莫不惡死而樂生,告之以其敗,語之以其善,導之以其所便,開之以其所苦,雖有無道之人,惡有不聽者乎?(惡死樂生,人所同也,故以死生之情動之,則好惡之性,未有不可移者,是即前注所謂處順不順之間而因順相成之意。

 

前惡字去聲,後惡字平聲。)

 

黃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春夏先治其標,後治其本;秋冬先治其本,後治其標。

 

(此言治有一定之法,有難以順其私欲而可為假借者,故特舉標本之治以言其概耳。

 

如春夏之氣達於外,則病亦在外,外者內之標,故先治其標,後治其本。

 

秋冬之氣斂於內,則病亦在內,內者外之本,故先治其本,後治其標。

 

一曰︰春夏發生,宜先養氣以治標。

 

秋冬收藏,宜先固 精以治本。

 

亦通。)

 

黃帝曰︰便其相逆者奈何?(便其相逆者,謂於不可順之中,而復有不得不委曲以便其情者也。)

 

岐 伯曰︰便此者,飲食衣服,亦欲適寒溫,寒無淒愴,暑無出汗。

 

食飲者,熱無灼灼,寒無滄滄。

 

寒溫中適,故氣將持,乃不致邪僻也。

 

(適,當也。

 

此言必不得已而欲便病患之情者,於便之之中,而但欲得其當也。

 

即如飲食衣服之類,法不宜寒而彼欲寒,但可令其微寒,而勿使至於淒愴。

 

法不宜熱而彼欲熱者,但可令其微熱,而勿使至於汗出。

 

又如飲食之欲熱者,亦不宜灼灼之過,欲寒者亦不滄滄之甚。

 

寒熱適其中和,則元氣得以執持,邪僻無由而致,是即用順之道也。

 

否則治民與自治,治彼與治此,治小與治大,治國與治家,未有逆而能治之也,故曰夫惟順而已矣。

 

愴音創。

 

淒愴,寒甚淒涼之貌。

 

滄音倉,寒也。

 

僻音匹,不正之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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