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經 卷十 標本類 病有標本取有逆順122】
(素問至真要大論 隨前篇)
是故百病之起,有生於本者,有生於標者,有生於中氣者;有取本而得者,有取標而得者,有取中氣而得者,有取標本而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從取而得者。
(百病之生於本標中氣者,義見前篇。
中氣,中見之氣也,如少陽厥陰互為中氣,陽明太陰互為中氣,太陽少陰互為中氣,以其相為表裡,故其氣互通也。
取,求也。
病生於本者,必求其本而治之。
病生於標者,必求其標而治之。
病生於中氣者,必求中氣而治之。
或生於標、或生於本者,必或標或本而治之。
取有標本,治有逆從。
以寒治熱,治真熱也。
以熱治寒,治真寒也,是為逆取。
以熱治熱,治假熱也,以寒治寒,治假寒也,是為從取。
逆從義,詳論治類第四。)
逆,正順也。
若順,逆也。
(病熱而治以寒,病寒而治以熱,於病似逆,於治為順,故曰逆,正順也。
病熱而治以熱,病寒而治以寒,於病若順,於治為反,故曰若順,逆也。
本論曰︰逆者正治,從者反治。
是亦此意。)
故曰︰知標與本,用之不殆,明知逆順,正行無問。
此之謂也。
不知是者,不足以言診,足以亂 經。
(用,運用也。
殆,危也。
正行,執中而行,不偏不倚也。
無問,無所疑問以資惑亂也。
不有真見,烏能及此?錯亂 經常,在不知其本耳。)
故大要曰︰粗工嘻嘻,以為可知,言熱未已,寒病復始,同氣異形,迷診亂經。
此之謂也。
(粗 工,淺輩也。
嘻嘻,自得貌。
妄謂道之易知,故見標之陽,輒從火治,假熱未除,真寒復起。
雖陰陽之氣若同,而變見之形則異。
即如甲乙同為木化,而甲陽乙陰;一六同為水數,而一陽六陰,何非同氣異形者?粗工昧此,未有不迷亂者矣。)
夫標本之道,要而博,小而大,可以言一而知百病之害,言標與本,易而勿損,察本與標,氣可令調,明知勝復,為萬民式,天之道畢矣。
(要而博、小而大者,謂天地之運氣,人身之疾病,變化無窮,無不有標本在也。
如三陰三陽,皆由六氣所化,故六氣為本,三陰三陽為標。
知標本勝復之化,則氣可令調,而天之道畢矣。
然疾病之或生於本,或生於標,或生於中氣,凡病所從生,即皆本也。
夫本者,一而已矣。
故知其要則一言而終,不知其要則流散無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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