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經 卷八 經絡類 井滎經合數98】
(靈樞九針十二原篇)
黃帝曰︰願聞五臟六腑所出之處。
(言脈氣所出之處也。)
岐伯曰︰五臟五 ,五五二十五 ;六腑六 ,六六三十六。
(五 ,即各經井滎 經合穴,皆謂之 。
六腑復多一原穴,故各有六 。)
經脈十二,絡脈十五,凡二十七氣以上下。
(臟有五,腑有六,而復有手厥陰心主一經,是為十二經。
十二經各有絡脈,如手太陰別絡在列缺之類是也。
此外又有任脈之絡曰屏翳,督脈之絡曰長強,脾之大絡曰大包,共為十五絡。
十二、十五,總二十七氣,以通周身上下也。)
所出為井,(脈氣由此而出,如井泉之發,其氣正深也。)
所溜為滎,(急流曰溜。
小水曰滎。
脈出於井而溜於滎,其氣尚微也。
溜,力救切。
滎,盈、榮二音。)
所注為 ,(注,灌注也。
,輸運也。
脈注於此而輸於彼,其氣漸盛也。)
所行為經,(脈氣大行,經營於此,其氣正盛也。)
所入為合,(脈氣至此,漸為收藏,而入合於內也。)
二十七氣所行,皆在五也。
(二十七經絡所行之氣,皆在五 之間也。)
節之交,三百六十五會,知其要者,一言而終,不知其要,流散無窮。
(人身氣節之交,雖有三百六十五會,而其要則在乎五 而已。
故知其要,則可一言而終;否則流散無窮,而莫得其緒矣。)
所言節者,神氣之所游行出入也,非皮肉筋骨也。
(神氣之所游行出入者,以穴俞為言也,故非皮肉筋骨之謂。
知邪正之虛實而取之弗失,即所謂知要也。
小針解曰︰節之交三百六十五會者,絡脈之滲灌諸節者也。
即此神氣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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