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經 卷六 脈色類 色藏部位脈病易難79】
(靈樞五色篇 全)
雷公問於黃帝曰︰五色獨決於明堂乎?小子未知其所謂也。
(諸臣之中,惟雷公獨少,故自稱小子。)
黃帝曰︰明堂者鼻也,闕者眉間也,庭者顏也,蕃者頰側也,蔽者耳門也,其間欲方大,去之十步,皆見於外,如是者壽必中百歲。
(顏為額角,即天庭也。
蕃蔽者,屏蔽四旁。
即藩籬之義。
十步之外,而骨胳明顯,其方大豐隆可知,故能壽終百歲。
蓋五色之決,不獨於明堂也。
蕃音煩。)
雷公曰︰五官之辨奈何?黃帝曰︰明堂骨高以起,平以直,五臟次於中央,六腑挾其兩側,首面上於闕庭,王宮在於下極,五臟安於胸中,真色以致,病色不見,明堂潤澤以清,五官惡得無辨乎?(肺心肝脾之候,皆在鼻中,六腑之候,皆在四旁,故一曰次於中央,一曰挾其兩側。
下極居兩目之中,心之部也。
心為君主,故曰王宮。
惟五臟和平而安於胸中,則其正色自致,病色不見,明堂必然清潤,此五官之所以有辨也。
部次諸義,詳如下文。
惡音烏。)
雷公曰︰其不辨者,可得聞乎?黃帝曰︰五色之見也,各出其色部。
部骨陷者,必不免於病矣。
其色部乘襲者,雖病甚,不死矣。
(不辨者,色失常度而變易難辨也。
五色之見,各有其部,惟其部骨弱陷之處,然後易於受邪而不免於病矣。
若其色部雖有變見,但得彼此生王、互相乘襲而無克賊之見者,雖病甚不死。)
雷公曰︰官五色奈何? 黃帝曰︰青黑為痛,黃赤為熱,白為寒,是謂五官。
(官五色,言五色之所主也。)
雷公曰︰病之益甚,與其方衰如何? 黃帝曰︰外內皆在焉。
切其脈口滑小緊以沉者,病益甚,在中;人迎氣大緊以浮者,其病益甚,在外。
(益甚言進,方衰言退也。
外內皆在,表裡俱當察也。
脈口者,太陰臟脈也,故曰在中而主五臟。
人迎者,陽明腑脈也,故曰在外而主六腑。
脈口滑小緊沉者,陰分之邪盛也;人迎大緊以浮者,陽分之邪盛也,故病皆益甚。)
其脈口浮滑者,病日進;人迎沉而滑者,病日損。
(脈口為陰,浮滑者以陽加陰,故病日進。
人迎為陽,沉滑者陽邪漸退,故病日損。
損,減也。)
其脈口滑以沉者,病日進,在內;其人迎脈滑盛以浮者,其病日進,在外。
(脈口人迎,經分表裡,故其沉滑浮滑而病日進者,有在內在外之辨也。)
脈之浮沉及人迎與寸口氣小大等者,病難已。
(人迎寸口之脈,其浮沉大小相等者,非偏於陰,則偏於陽,故病難已。
按禁服篇曰︰春夏人迎微大,秋冬寸口微大,如是者命曰平人,則義有可知矣。)
病之在臟,沉而大者,易已,小為逆;病在腑,浮而大者,其病易已。
(病在臟者,在六陰也,陰本當沉而大為有神,有神者陰氣充也,故易已;若沉而細小,則真陰衰而為逆矣。
病在腑者,在六陽也,陽病得陽脈者為順,故浮而大者病易已;若或浮小,亦逆候也。)
人迎盛堅者傷於寒,氣口盛堅者傷於食。
(人迎主表,脈盛而堅者,寒傷三陽也,是為外感。
氣口主裡,脈盛而堅者,食傷三陰也,是為內傷。
此古有之法也。
今則止用寸口診法,不為不妙;然本無以左右分內外之說,自王叔和以來,謬以左為人迎,右為氣口,其失表裡之義久矣。
詳見藏象類十一。)
雷公曰︰以色言病之間甚奈何?黃帝曰︰其色粗以明、沉夭者為甚,其色上行者病益甚,其色下行如雲徹散者病方已。
(間甚,輕重也。
粗,顯也。
言色有顯而明,若沉夭者,其病必甚也。
上行者濁氣方升而色日增,日增者病日重。
下行者滯氣將散而色漸退,漸退者病將已。)
五色各有臟部,有外部,有內部也。
色從外部走內部者,其病從外走內;其色從內走外者,其病從內走外。
病生於內者,先治其陰,後治其陽,反者益甚;其病生於陽者,先治其外,後治其內,反者益甚。
(各有臟部,統言色臟所屬,各有分部也。
外部言六腑之表,六腑挾其兩側也。
內部言五臟之裡,五臟次於中央也。
故凡病色先起外部而後及內部者,其病自表入裡,是外為本而內為標,故當先治其外,後治其內。
若先起內部而後及外部者,其病自裡出表,是陰為本而陽為標,故當先治其陰,後治其陽。
若反之者,皆為誤治,病必益甚矣。
此與標本病傳論文異義同,所當互考。
詳標本類四五。)
其脈滑大以代而長者,病從外來,目有所見,志有所惡,此陽氣之並也,可變而已。
(滑大以代而長者,陽邪之脈也。
陽邪自外傳裡,故令人目有妄見,志有所惡,此陽並於陰而然。
治之之法,或陰或陽,或先或後,擇其要者先之,可交易而已也。)
雷公曰︰小子聞風者,百病之始也;厥逆者,寒濕之起也。
別之奈何?黃帝曰︰常候闕中,薄澤為風,沖濁為痺,在地為厥,此其常也,各以其色言其病。
(闕中,眉間也。
風病在陽,皮毛受之,故色薄而澤。
痺病在陰,肉骨受之,故色沖而濁。
沖,深也。
至如厥逆病起四肢,則病在下而色亦見於地。
地者,面之下部也。
此其常候,故可因其色以言其病。)
雷公曰︰人不病卒死,何以知之?黃帝曰︰大氣入於臟腑者,不病而卒死矣。
(大氣,大邪之氣也。
大邪之入者,未有不由元氣大虛而後邪得襲之,故致卒死。
卒,猝同。)
雷公曰︰病小愈而卒死者,何以知之?黃帝曰︰赤色出兩顴,大如拇指者,病雖小愈,必卒死。
黑色出於庭,大如拇指,必不病而卒死。
(如拇指者,成塊成條,聚而不散也。
此為最凶之色,赤者固不佳,而黑者為尤甚,皆卒死之色也。)
雷公再拜曰︰善哉﹗其死有期乎?黃帝曰︰察色以言其時。
(察色以言時,謂五色有衰王,部位有克賊,色藏部位,辨察明而時可知也。)
雷公曰︰善乎﹗願卒聞之。
黃帝曰︰庭者首面也,(庭者,顏也,相家謂之天庭。
天庭最高,色見於此者,上應首面之疾。)
闕上者咽喉也,(闕在眉心。
闕上者,眉心之上也。
其位亦高,故應咽喉之疾。)
闕中者肺也,(闕中,眉心也,中部之最高者,故應肺。)
下極者心也,(下極者,兩目之間,相家謂之山根。
心居肺之下,故下極應心。)
直下者肝也,(下極之下為鼻柱,相家謂之年壽。
肝在心之下,故直下應肝。)
肝左者膽也,(膽附於肝之短葉,故肝左應膽,而在年壽之左右也。)
下者脾也,(年壽之下者,相家謂之準頭,是為面王,亦曰明堂。
準頭屬土。
居面之中央,故以應脾。)
方上者胃也,(準頭兩旁為方上,即迎香之上,鼻隧是也,相家謂之蘭台廷尉。
脾與胃為表裡,脾居中而胃居外,故方上應胃。)
中央者大腸也,(中央者,面之中央,謂迎香之外,顴骨之下,大腸之應也。)
挾大腸者腎也,(挾大腸者,頰之上也。
四臟皆一,惟腎有兩;四臟居腹,惟腎附脊。
故四臟次於中央,而腎獨應於兩頰。)
當腎者臍也,(腎與臍對,故當腎之下應臍。)
面王以上者小腸也,(面王,鼻準也。
小腸為腑,應挾兩側,故面王之上,兩顴之內,小腸之應也。)
面王以下者膀胱子處也,(面王以下者,人中也,是為膀胱子處之應。
子處,子宮也。
凡人人中平淺而無髭者多無子,是正子處之應。
以上皆五臟六腑之應也。)
顴者肩也,(此下復言肢節之應也。
顴為骨之本,而居中部之上,故以應肩。)
顴後者臂也,(臂接乎肩,故顴後以應臂。)
臂下者手也,(手接乎臂也。)
目內上者膺乳也,(目內 上者,闕下兩旁也。
胸兩旁高處為膺。
膺乳者,應胸前也。)
挾繩而上者背也,頰之外曰繩,身之後為背,故背應於挾繩之上。)
循牙車以下者股也,(牙車,牙床也。
牙車以下主下部,故以應股。)
中央者膝也,(中央,兩牙車之中央也。)
膝以下者脛也,當脛以下者足也,(脛接於膝,足接於脛,以次而下也。)
巨分者股裡也,(巨分者,口旁大紋處也。
股裡者,股之內側也。)
巨屈者膝臏也,(巨屈,頰下曲骨也。
膝臏,膝蓋骨也。
此蓋統指膝部而言。
臏音牝。)
此五臟六腑肢節之部也,(以上臟腑肢節部位,有色見面部三圖,在圖翼四卷。)
各有部分。
有部分,用陰和陽,用陽和陰,當明部分,萬舉萬當。
(部分既定,陰陽乃明。
陽勝者陰必衰,當助其陰以和之。
陰勝者陽必衰,當助其陽以和之。
陰陽之用,無往不在,知其盛衰,萬舉萬當矣。)
能別左右,是謂大道,男女異位,故曰陰陽,審察澤夭,謂之良工。
(陽從左,陰從右。
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
故能別左右,是謂大道。
男女異位者,男子左為逆右為從,女子右為逆左為從,故曰陰陽。
陰陽既辨,又必能察其潤澤枯夭,以決善惡之幾,庶足謂之良工也。)
沉濁為內,浮澤為外,(內主在裡在臟,外主在表在腑,皆言色也。)
黃赤為風,青黑為痛,白為寒,黃而膏潤為膿,赤甚者為血,痛甚為攣,寒甚為皮不仁。
(凡五色之見於面部者,皆可因此而知其病矣。
不仁,麻痺無知也。)
五色各見其部,察其浮沉以知淺深,察其澤夭以觀成敗,察其散摶以知遠近,視色上下以知病處,(浮者病淺,沉者病深,澤者無傷,夭者必敗,散者病近,摶者病遠。
摶,聚也。
上者病在上,下者病在下。
摶音團。)
積神於心以知往今。
故相氣不微,不知是非,屬意勿去,乃知新故。
(神積於心則明,故能知已往來今之事。
相氣不微,氣不能隱也。
不知是非,無是非之感也。
屬意勿去,專而無貳也。
新故,即往今之義。
相,去聲。)
色明不粗,沉夭為甚;不明不澤,其病不甚。
(色明不粗,言色之明澤不顯,而但見沉夭者,其病必甚。
若其雖不明澤,而亦無沉夭之色者,病必不甚也。)
其色散,駒駒然未有聚,其病散而氣痛,聚未成也。
(稚馬曰駒。
駒駒然者,如駒無定,散而不聚之謂。
故其為病尚散。
若有痛處,因於氣耳,非積聚成形之病也。)
腎乘心,心先病,腎為應,色皆如是。
水邪克火,腎乘心也。
腎邪乘心,心先病於中,而腎色則應於外,如以下極而見黑色者是也。
不惟心腎,諸臟皆然。
凡肝部見肺色,肺部見心色,腎部見脾色,脾部見肝色,及六腑之相克者,其色皆如是也。)
男子色在於面王,為小腹痛,下為卵痛,其圓直為莖痛,高為本,下為首,狐疝 陰之屬也。
(面王上下,為小腸膀胱子處之部,故主小腹痛下及卵痛。
圓直者,色垂繞於面王之下也。
莖,陰莖也。
高為本,下為首,因色之上下而分莖之本末也。
凡此者,總皆狐疝 陰之屬。
, 同。)
女子在於面王,為膀胱子處之病,散為痛,摶為聚,方圓左右,各如其色形,其隨而下至胝為淫,有潤如膏狀,為暴食不潔。
(面王之部與男子同,而病與男子異者,以其有血海也。
色散為痛,氣滯無形也。
色摶為聚,血凝有積也。
然其積聚之或方或圓,或左或右,各如其外色之形見。
若其色從下行,當應至尾,而為浸淫帶濁,有潤如膏之物。
或暴因飲食,即下見不潔。
蓋兼前後而言也。
胝,當作 ,音底,尻臀之間也。)
左為左,右為右,其色有邪,聚散而不端,面色所指者也。
(色見左者病在左。
色見右者病在右。
凡色有邪而聚散不端者,病之所在也。
故但察面色所指之處,而病可知矣。)
色者,青黑赤白黃,皆端滿有別鄉。
別鄉赤者,其色亦大如榆莢,在面王為不日。
(色者,言正色也。
正色凡五,皆宜端滿。
端謂無邪,滿謂充足。
有別鄉者,言方位時日各有所主之正向也。
別鄉赤者,又言正向之外,而有邪色之見也。
赤如榆莢見於面王,非其位也。
不當見而見者,非其時也。
是為不日。
不日者,失其常度之謂。
此單舉赤色為喻,而五色之謬見者,皆可類推矣。
鄉,向同。)
其色上銳,首空上向,下銳下向,在左右如法。
(凡邪隨色見,各有所向,而尖銳之處,即其乘虛所進之方。
故上銳者,以首面正氣之空虛,而邪則乘之上向也。
下銳亦然。
其在左在右皆同此法。)
以五色命臟,青為肝,赤為心,白為肺,黃為脾,黑為腎。
肝合筋,心合脈,肺合皮,脾合肉,腎合骨也。
(此總結上文而言五色五臟之配合,如青屬肝肝合筋,凡色青筋病者,即為肝邪,而察其所見之部,以參酌其病情。
諸臟之吉凶,可彼此而類推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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