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經 卷五 脈色類 三陽脈體60】
(素問平人氣象論)
太陽脈至,洪大以長。
(此言人之脈氣,必隨天地陰陽之化,而為之卷舒也。
太陽之氣王於谷雨後六十日,是時陽氣太盛,故其脈洪大而長也。)
少陽脈至,乍數乍疏,乍短乍長。
(少陽之氣,王於冬至後六十日,是時陽氣尚微,陰氣未退,故長數為陽,疏短為陰,而進退未定也。)
陽明脈至,浮大而短。
(陽明之氣,王於雨水後六十日,是時陽氣未盛,陰氣尚存,故脈雖浮大而仍兼短也。
愚按︰此論但言三陽而不及三陰,諸家疑為古文脫簡者是也。
及閱七難所載,則陰陽俱全。
其言少陽之至乍大乍小,乍短乍長。
陽明之至,浮大而短。
太陽之至,洪大而長。
與此皆同。
至謂太陰之至,緊大而長。
少陰之至,緊細而微。
厥陰之至,沉短而敦。
此三陰三陽之辨,乃氣令必然之理,蓋陰陽有更變,脈必隨乎時也。
又曰︰其氣以何月各王幾日?然。
冬至之後得甲子少陽王,復得甲子陽明王,復得甲子太陽王,復得甲子太陰王,復得甲子少陰王,復得甲子厥陰王。
王各六十日,六六三百六十日,以成一歲。
此三陽三陰之王時日大要也。
據此二說,則逐節推之可知矣。
又按︰至真要大論曰︰厥陰之至其脈弦,少陰之至其脈鉤,太陰之至其脈沉,少陽之至大而浮,陽明之至短而澀,太陽之至大而長。
義若與此有不同者,何也?蓋此篇以寒暑分陰陽,彼以六氣分陰陽也。
觀者宜各解其義。
詳運氣類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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